荡宋 第四百七十七章练马亮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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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的时间里要准备好一场战争是有点仓促,平清盛的战争观念还是与以往一样,追求速战速决,所以他并没有对战争进行什么特别大的动员。

他太倚重手中的矮马骑兵,但战马便是再矮,也比最高大的倭人要威武雄壮百倍!

他相信只要他的铁骑一到,源氏那微弱的兵力就会灰飞烟灭,届时哪怕补给不足,就地抢劫就是,传说关东今年不出意外会获得大丰收,不抢白不抢,士卒们可是最盼着这种机会,这样还能刺激手下人的积极性。

战争的机器一但启动这耗费就极为巨大了,源氏这次打算破釜沉舟把钱全用在刀刃上,打一场必胜的仗。

信心源自于梁川对平氏的了解,梁川分析了平氏以往战役的特点,不是输在对手太弱,而是对付骑兵,没有几个势力有能力扛得住一轮的摧残。

梁川偏偏就不采取硬碰硬正面决斗的方法。

以往与平氏的战役也是约定了地点然后就是硬杠自己输多赢少,这次她听取了梁川的意见,决战的地点她打算动一些手脚。

不出意外的话决战的地方应该会是在中间歧阜这一块地方。这里的百姓本身也较穷,夹在两股势力当中想发展也发展不起来。源赖朝让人将这里的民众裹挟全部带走,驱赶到了关东平原上,还给了他们更好的土地。

然后在自己的地盘长野范围了,这些带过来的民众,源赖朝发放工钱给他们,让他们修筑工事,各种陷阱拒马还有暗桩开始疯狂地修建起来。

骑兵的威力在于平原上能借助动能产能巨大的势能,一举将敌击溃。要是挖上几个坑,那骑兵就要吃大亏了,然后坑里再插上几根木签子,掉下去的战马可就成肉串了。

这一招连山民都吃过亏,更不要说这些对陷阱还有地形不了解的平氏骑兵了。

源氏组织民众们坚壁清野的时候也着手组织民众们开始收割地里的庄稼,今年地里的庄稼长势喜人,灌溉及时除草除虫都合理到位,稻田里的稻子棵棵饱满稻穗累累,一年一季的水稻田产量更比双季稻来得要高。

粮仓都积满了粮食,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荒,哪所是要打持久战,源赖朝也决定奉陪到底。

大战即将来临之时梁川找源赖朝要了一匹马,源赖朝不解梁川的意图,梁川反问源赖朝道难道届时不需要自己上战场吗?自己的骑术特别差,要是不赶紧练一练,可能天下第一战神的名号会让人们笑掉大牙,原来战马不骑马?

源赖朝见过梁川骑驴的样子,直觉以为梁川这样的好手应该骑马也是英姿飒爽威风我凛凛,没想到他竟然不会骑马!

这么好的身手自己还指望他替自己打天下,不会骑马怎么能行!源氏没有犹豫,挑了几匹上等良马立即调拨给了梁川。

三个月虽然不能一口吃成一个胖子,可是吃饱还是没问题的。

原来在清源自己就有跟耶律重光探讨过骑马的问题,那时候醉心于生意场上的事,自己没有下功夫去学这门必要的技巧,跟上班以后不去考驾照一个道理,等领导要自己开车的时候,完了,不会开。

会开是会开,也是属于无证驾驶的那种水平。

意想不到的是弁庆倒是一个骑马的好手,早年游历天下的时候他就练出了一身不错的马术,不耻下问是梁川优良品德,正好也利用这个空闲时间学学如何骑马。

岛国的马种矮小,梁川站在这马的身边,感觉骑上去两脚都能撑在地上的那种感觉。但是对于平均一米四不到的岛国人的来说,这马已经算是很高了。

御马是一项技术活,跟御人有些类似,马这种生物也是你要去征服它,它就会认可你。

梁川怯生生地骑上马背,虽然两脚离地不高,可是也是悬空了,马蹬又放得不够低,等于自己就是坐在马背上不是骑在马背上,样子看着有点别扭。

马一吃力,前蹄高高扬起一声嘶鸣,梁川没坐稳摔了下来,屁股差点摔开了花,连马都朝他打着响鼻,好像看不起这个骑士一般。

弁庆第一次看到梁川这么狼狈的样子,捧腹大笑。

梁川赶紧让弁庆给自己换了一副马鞍子,配的脚镫长度放长,使自己的脚能够到。

弁庆自己身高也很高,比梁川矮了一点点,他自己的马鞍子也是特制的,否则骑上马也无法坐稳,自然知道梁川需要的是什么,他很利索地就让工匠重新配了一副马鞍子。

这下好了,梁川上马两腿死死地挟着马腹,一手拉缰绳一手提陌刀,两百多斤的总重量让马累得抬不起头,前蹄扬了一次溜了两圈再也没有力气了。

战马负着梁川,哪里还有脾气,跑几圈梁川要往哪儿它就得乖乖听话,这马驯的速度不是一般的快。

为了练好马术在战场上保命,梁川几乎剔除吃喝拉撒睡的时间全部将自己拴在马背上,苦了自己更害了马儿,骑了半个月一匹好马竟然生生让梁川骑累死了,弁庆看得目瞪口呆。

这可是以耐力著称的良马,竟然能让梁川折腾死了。可以想象梁川练习有多刻苦,当然体重还有梁川武士的重也是一方面的因素。以前曹操送关羽赤兔,关羽自己就说了人重马驮不动,马瘦得跟柴似的。

源赖朝生怕马力不足害梁川在战场上出事,万里挑一又从马场里为梁川挑了一匹最为精壮的良驹,长得极为高大,通体雪白,与普通马站在一起高了小半个头不止。

好一匹踏雪无痕,梁川刚为爱马的死伤心不已,一看到这匹神骏马上就移情别恋了,手爱连怜地抚摸着这匹骏马,迫不及待地给他装上马鞍想在它身上驰骋。

这白马用鼻孔看了看梁川,打了一个响鼻,充满了高傲。梁川重重地扯了下缰绳,把他的头拉低了,一个翻身跃上马背。马见新人想骑自己,哪里这么容易让他征服,又跳又跺地想将梁川从马背上甩下来。

梁川两腿力大无穷死死地夹住马腹,坐得稳若泰山,让马跳得筋疲力尽了,再用力一扯,舞着马鞭,时不时给它来一下子。

跟梁川比力气比愣劲,就是兴化的猛虎也比不过,更何况一匹马,这马很快就被梁川征服了,梁川驾驭起来如鱼得水,奔跑快如疾风,负重耐力又极好,简直是为梁川量身打造的好马。

三个月梁川从只会骑马,到真正成为马上大将,手持陌刀虽然笨重,可是他就是将刀拿起来硬碰硬的,质量越高威力也越大。马上可不讲究细腻,越是大开大阖越是威力巨大,所以关刀比蛇矛来得霸气。

有了坐骑武器只差一副铠甲了,源赖朝命令工匠为梁川贴身打造了一套黑漆重甲。岛国的铠甲都是恶魔獠牙似的武士甲,采用麻绳串连着铁甲与皮革,头盔是高高的幞头。这一套铠甲可是比武士的长刀还让他们珍视的存在。

有的武士甲为了彰显武士的威猛形象,头盔上还嵌着长长而弯曲的水牛角,配上一副面具,不用动手就让敌人胆颤。

而梁川的这套铠甲正好是这样,比别人的都要大,一套穿在身上极为威猛,犹其是两个水牛角跟恶魔的棱角一样,梁川看着哭笑不得,这造型太浮夸了,完全与自已简约的气质格格不入。

弁庆也得到了一套相似的战甲,他一看就眼亮嘴馋,这么一套战甲是每个男人的终极梦想,他迫不及待穿上这一身行头,头按着长刀,跨上战马溜了一圈,别说,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那一身不伦不类的铠甲梁川看了一眼之后就没有再去看了,这玩意放在博物馆里参观参观还好,穿在身上能有什么效果?那一层皮革在太刀锋利的刀锋面前跟纸片没有区别。

弁庆诧异地问梁川道:“为什么不穿自己的铠甲?”

梁川笑道:“太丑了,又笨重,我拿那刀这马儿就够呛了,要是再穿这十几斤的铠甲马儿跑两步就要吐白沫了,我手臂也伸展不开,穿了一点义意没有!”

所以说弁庆一点都没办理解梁川,这个人实在太奇怪了,他的想法总是那么天马行空,他的审美总是那么清奇,与普通人完全不同。

梁川大手一挥,说道:“去,跟源赖朝说,帮我搞一套白色的布袍就行,宽松一点,但是一定要帅!”

梁川仰头背着手,突然想了起很多年前自己还是一个学生时看到的一个小说形象。

那个形象是这样的,有一位白袍将军,身骑白马叱咤在万人当中,衣衫如雪,万人敬仰,自己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像将军那样潇洒。

这个梦想没到真的实现了,梁川不禁哼起了那段唱词:“身骑白马万人中,左牵黄,右擎苍。一心只想,王宝钏,衣衫如雪归中原,破天荒,射天狼。放下西凉,不去管!”

(怀念二狗,苟富贵,勿相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