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随着秋风的到来,渐渐有了凉意。
秋分时节,瓜果飘香。
双溪镇南郊,十里坡附近原先是一大片荒地,如今却变成了硕果累累的大农庄,各种蔬菜如同一座座彩色的宝塔,高高地挺立在田野之中。红黄绿三色的辣椒、碧绿的菜心和紫色的茄子,让人心生欢喜。
不过农庄内种的最多,产量最高的粮食,当属红薯,其次则是玉米、辣椒,再有就是黄瓜、茄子、南瓜之类的本地农作物。
今天是红薯开挖的大喜日子。
程龙一大早便带着白素素、花花和菲菲,以及聘用的三百多位雇农来到农庄。
“程公子,什么时候开挖?”
一名年过五旬的老农,拎着锄头,迈着小步来到程龙面前询问道。
他、以及身后的三百多人,都对红薯地里的红薯抱有极大的期待,因为种植的过程中,程龙不止一次叮嘱过,红薯产量高的惊人。
原本他们应该还要种植土豆,但这玩意比较特殊,种了几代后,就会出现返祖现象。
再加上土豆的日常食用过程中,放久了容易发芽发毒,程龙干脆就自己吃了,只推广红薯、玉米和辣椒。
“现在。”
“是,公子。”
老农得到回复,立即转身冲着众人喊道:“开挖!”
伴随着老农一声吆喝,数百人齐齐动工,锄头一落地,翻开的泥土中,便出现了一个个个大饱满的红薯。
几乎每个人都挖断了一两个。
无论他们从哪个角度下锄头,都是如此。
这些雇农何曾挖过如此丰产的食物,随便往地里挖一锄头竟然就能挖到大批红薯,一个个惊的下巴都要掉了下来。
“都别愣着了,赶快挖,尽量小心些,往更边上挖……”
程龙的声音飘进雇农们的耳中,这些糙汉子心里一松,公子没有责怪他们,说明不是很在意。
不过他们接下来还是很顺从地扩大了范围,尽管挖的时候,还会不小心挖烂一两个,但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挖红薯,哪有不挖烂的,除非用手刨。
约莫三分钟后。
一亩红薯地,便被挖了个底朝天。
程龙让人将泥土抖落干净,便一箩筐一箩筐的秤了起来。
一筐45-56斤,足足秤了一百多次。
亩产五千斤上下!
这是一个相当可怕的数字。
亩产55石,水稻的十五六倍!
当这个数字,真真切切的呈现在众人眼帘,整个庄园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一个个惊得话都说不出来。
“素素,让人将烂的挑出来洗洗,拿去厨房煮了,分给大家尝尝。”
“嗯嗯~~”
白素素尽管心中早有预料,可她还是被红薯的亩产惊着了。
吩咐下人做事的时候,目光明显有些呆滞。
花花和菲菲亦是如此。
约莫一刻钟后。
农庄厨房内,飘出一阵阵**的浓香,馋的挖红薯的汉子们,个个口水直流。
“既然大家都饿了,那就把锄头放下,去溪边洗洗,然后跟我去饭堂尝红薯,保管你们吃了还想吃……”
过去四五个月里,程龙没少跟着这些汉子打交道,一方面是传授他们正确的种植方法,一方面则是树立济世爱民的英伟形象。
……
“嗯嗯,红薯好香啊!”
“又糯又甜,太好吃了!”
“小老儿从未吃过如此可口的食物,没牙也能吃的津津有味……”
“程公子不远万里从海外寻来的良种,不仅产量高,口味还那么好,回头一定买上几十斤带回去给孩子们尝尝……”
“对,一定要买点,来年种上几亩,今后就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东家会卖吗?”
“别人我不敢保证,不过咱东家,绝对会卖,他太善良了!”
饭堂内,雇农们或坐或站,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帮助程公子种植红薯的过程中,他们都已经掌握了育种、分苗、栽种等方法,也晓得红薯叶子能吃,过去东家就让他们带回去不少。
只是这红薯叶子和红薯,简直就是两种产物,叶子固然能吃,但并没有那么好吃,比白菜、黄瓜之类的蔬果差远了。
在此之前他们根本没想到红薯竟会如此地香甜可口。
好吃还好种,产量又高,随便种个三五分地,就能保证一家几口一整年的安稳,若不买些回去,那一定是一边往脑袋里灌水一边回的家,糊涂到家了。
然而当他们吃完一顿香甜的红薯‘大餐’,准备问程龙购买一些红薯时,却得到了一个让人感激涕零的好消息。
领红薯不要钱!
每位在农庄工作的雇农,忙完都能挑两箩筐回去。
因为程龙推广红薯、玉米和辣椒,是为了济世救民,而不是敛财。
当然,免费提供仅限于眼前这批雇农,其他人想要,得象征**上一些费用,毕竟免费的东西,没几个人会珍惜……
……
数日后。
农庄内两百亩红薯地全部挖完,收获红薯百万斤,除去免费分发给农庄雇农的六万斤,以及陆陆续续卖出去的二十万斤,还剩74万斤。
虽然目前只有双溪镇、及附近村落的人会前来购买,但产量高、口味好的红薯,很快就会吸引来整个曲县的人。
剩下的七十多万斤,可能不够分。
不过无所谓了。
反正程龙也没打算全部卖出去,因为他要留下一大半,带去云琅镇,鄠县等地,让红薯遍地开花。
不然想要红薯这款高产农作物辐射至整个中原,不知道要等多久。
接下来的数年,程龙、灵狐三姐妹,以及云琅镇莫家都在忙活此事。
程龙和莫愁的婚期,也因此一拖再拖。
不过每年他俩都会见上两次,一次一个月,感情不仅没有因此变淡,反而越陷越深。
……
三年后。
将推广至北方诸多地区的白素素、白花花、胡菲菲三姐妹,走在一处繁华街头之时,身上突然绽放出耀眼白芒,随后身躯便不受控制地受到某种神秘力量牵引,飘上天空。
这一幕,使得沿街百姓们惊叫连连。
白日飞升!
以往只能在话本看到的词,竟真真切切的发生在眼前,神迹般的一幕,惊得无数人瞠目结舌,愣愣地看着越飞越高的三女,直至消失不见。
在那之后。
聊斋世界就多出了一个三位狐仙娘娘,为了黎民百姓,不惜千辛,忍万般质疑,也要推广红薯、福泽黎民百姓的神话故事。
乍一听,程龙的功劳好像全部落在了菲菲三姐妹身上。
实则不然,他的拿到好处,远远高过菲菲三人。
最为直观的变化,那就是脑后的功德金轮,已经不再是雏形,只有一道很淡很淡的金色光圈,而是变成了小拇指粗细,散发璀璨金光的功德金轮。
虽然程龙的功德金轮,依然很细,然而再细的功德金轮,那也是功德金轮。
今后若是遇到不开眼的神佛,金轮一开,刀落到脑门前,都能让人强行给提回去。
这玩意,比免死金牌都管用。
不过有一点,程龙还是非常纳闷的,三姐妹蹭功德都能功德圆满,白日飞升,怎么自己功德金轮都出来了,愣是没有飞升的征兆?
连莫愁都跟着沾光,过去两年的修行速度,快的惊人。
修行三年半,就有了筑基中期的修为,仅比程龙低一个大境界。
他修了十来年,也不过金丹中期的修为。
魔修就这么不受待见吗?
贼老天双标玩的很溜啊!
对此,程龙只想说一个字。
——淦!
轰隆!
程龙刚想竖中指,便见一道惊雷落下。
但这道雷并没有落在他身上,而是稳扎稳打地打在了一里外千年桃树上。
一瞬间,树干颤抖,如同在承受巨大的疼痛,魁梧的身躯在闪电的映射下,显得更加惨烈而生动。
“这雷……有古怪!”
程龙眉头一皱,骤然消失在原地。
下个瞬间,他便来到被雷劈的桃树下。
原本翠绿的叶子,在雷电的摧残下变得焦黑,如同被烈火烧焦一般。
树干上,一道道深深的裂痕如同古老的文字,记录着这棵桃树所经历的沧桑岁月,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烧焦的味道,让人不禁为这棵千年桃树感到惋惜。
可是当他看着这棵被雷击依旧屹立不倒,展现出顽强生命力的千年桃树,心中却又滋生出了另一股念头。
“这么大一根千年雷击木,莫不是老天给我的补偿吗?”
不怪程龙有这种想法,毕竟他刚刚才念叨完,下一秒,就晴天霹雳,还好巧不巧的落在了千年老桃树身上。
桃木本就有驱邪避凶功效,挨上一道惊雷,赋予了至刚至阳的特性,直接变成上等炼器材料。
程龙没理由不收。
他几乎没有犹豫,走到千年桃树下,右手向下,把身倒缴着,却把左手拔住上截,跟着腰只一趁……
“道友,且……”
“喝~~”
程龙轻呵一声,盘根交错的千年老桃树,便晃动着,从地里一点点连根带土地被人拔了出来。
“咕噜~~”
身后响起一道咽口水的惊恐声。
程龙这才想起刚刚倒拔桃树的时候好像有人过来了!于是将怀中树干直径超过一米、十几吨重的千年桃树随意放在地上,扭头看向来人。
“你刚刚想说什么?”
“呃~~没什么,没什么。”
带着破道士帽、穿着破烂道袍的中年道士,讪笑着说道:“如此巨大的一棵老桃树**,竟然不费吹灰之力,道友真乃神人也!”
“哦,原来你是在我夸我啊,我还以为伱想抢我的千年雷击木呢!”
“……”
中年道士抽了抽嘴角,尴尬的不行。
原本他是想分一杯羹来着。
不过现在什么想法都没法了。
他还没活够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