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钟后。
依次品尝过红薯、土豆和玉米的王夫人,厚着脸皮恳求道:“程公子,我能去后院摘点玉米带回去吗?”
“呃,我们种的也不多,只能给你三五根玉米带回去尝鲜,剩下的,需要留着做种。”程龙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应下王夫人的请求。
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几根玉米,送了也就送了。
“谢谢程公子,您人真好。”
“不用客气。”
程龙笑了笑,扭头吩咐道:“菲菲,去后院摘五根玉米给王大嫂,挑好的摘。”
“我想自己摘,顺便看看玉米长什么样……”说到这,王夫人强忍着内心的躁动,期待道:“程公子,您能带我去吗?”
“……”
程龙回头看了眼素素、花花和菲菲,见她们跟个小仓鼠似的捧着玉米啃,完全没把王夫人放在心上,于是耸了耸肩道:“行,我带你去。”
“借个篮子。”
王夫人匆匆抄起一个竹篮,迫不及待的跟了出去。
穿过游廊,兜兜转转了百来米,一片植株茂密且繁盛的玉米林映入眼帘。
白府后院土地肥沃,不论是红薯、土豆还是玉米,长势都相当喜人,一根玉米杆子能结三四根玉米棒子。
个头都很饱满。
程龙猜测土地肥沃只是其一,提高这些农作物产量的根本原因,大概率还是灵气比较充裕。
正如这边的稻米,口感就很好,白米饭他都能干下俩大碗。
遗憾的是,这边的主粮产量都很低,古代没有袁老那样的科研人员,想要百姓统统吃饱饭很难很难。
灵气充裕,农作物长势好,相对应的就是虫害频繁,需要农户花费更多的精力。
“程公子,这些就是玉米吗?长得好好看……哎呀!”说到一半,故作兴奋的王夫人,向前快走了两步,接着就很浮夸的脚下一崴,直接倒在了程龙怀里。
“王大嫂,你没事吧?”
程龙扶住王夫人的柳腰,低头就是白花花的一片,这女人真是大意,出门竟然连肚兜都忘了穿。
“程公子,我脚崴了,好疼啊!”
“我让素素过来,她会医术。”
程龙扶稳王夫人,刚想松手,就见王夫人拽着他的手,说道:“程公子,要不伱帮我揉揉吧?说不定你一揉我就好了。”
“你是真崴还是假崴?”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看。”
王夫人缓缓拉起裙摆,露出白皙小腿。
“王大嫂,你今天出门很急吗?怎么没穿裤子?”
“……”
王夫人脸颊一红,来之前尽顾着快些见到程公子,披上裙子就走了过来,哪还顾得上这些。
稍作沉默后,她羞涩道:“程公子,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快帮我揉揉脚踝,好疼啊!”
“不行的,男女授受不亲,我还是让素素来吧!”
“没关系的,事急从权,快帮我看看。”
“我看没什么问题……”
程龙抓着王夫人的手,语重心长道:“不过你要是还感觉到疼,那我就背你回去,你们家不是有冰嘛!取一块敷敷,会缓和不少。”
“回家?”
王夫人眼前一亮,相公家挺大的,她完全可以找个没人的房间,将眼馋许久的程公子吃干抹净,到时屋里屋外都是她的人,对方喊破喉咙都没用。
想到这,她忙不停的点头道:“好哇,那就有劳程公子您了。”
“上来吧!”
程龙转身背对王夫人。
王夫人见此一幕,兴奋的玉米都忘了摘,丢掉篮子,就迫不及待的趴了上去。
一分钟后。
程龙将王夫人背进隔壁王府直奔主卧,背上的王夫人刚想说些什么,一缕微不可查的魔气,便从她的鼻尖钻了进去。
同时,还有一缕魔气顺着门缝,钻进主卧室,飘进酣睡的王地主鼻中……
……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白府,灵狐三姐妹望着出门没一会就折回来的男人,眼中满是喜色,王夫人动不动就搔首弄姿,其目的是什么,三女一看便知。
原以为程公子会忍不住尝鲜,没想到把人背回去,转头就回来了。
“背人回家,把人送到就回来,不是很正常嘛?”
“……”
三女相视一笑,转话道:“公子,红薯、土豆我们都尝了,不仅好吃,产量还大,推广出去一定很受欢迎,就是不知道您打算从何开始?”
“推广不急,我准备先承包一块荒地,然后请几十上百人耕种,让他们种植红薯、玉米和辣椒,种完接着看护,直至秋收采摘……”
程龙的想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让参与开荒种地的人明白红薯的惊人产量,等到秋收之后,在煮一锅给他们尝尝,到时就算他不开口,这些种植过红薯的农户,也会主动开口购买红薯育种。
这么做,一来可以积攒更多的粮食做种,二来还能免去口舌,除了比较费钱外,完全就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白素素显然也意识到这个计划的优点,发自内心的夸赞道:“公子,您真聪明,这么好的点子,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哈哈,我要是不聪明,怎么能让你们三姐妹倾心呢!”
“德行!”
……
夜晚。
王府,主卧。
“相公,你今天好帅啊!长得跟程公子一模一样,我还要……”
“啊~~老婆,我不行了,真的一滴……”说到一半,虚弱的王地主转身就要逃出房间,结果跑到门口忽然摔倒在地,跟着脚踝便被王夫人抓住,摔出门的半拉身子,直接就被王夫人给一点点拽了回去。
用神识查探到这一幕,程龙不由得翘起了嘴角,为了摆脱王夫人的纠缠,他特意对夫妻二人施展了傀儡术。
还对王夫人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控制,看她的矮矬老公,样貌和身材自然而然就会转变成自己。
这有点类似于X教授和白皇后的精神控制,但又有些不同。
直白点,那就是给王地主开了一层只针对他夫人的滤镜,别人看到了他不会有任何变化,可是王夫人见到他,王地主就会变高变帅。
看这情形,效果相当不错。
就是苦了王财主。
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身宽体虚的王财主,怕是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骨瘦如柴!
……
程龙是个务实的人。
决定开荒,请人耕种红薯、玉米和辣椒,第二天一早,就去镇上买了一大片荒地。
古代的荒地只是荒地,并非无主之地,之所以荒着,纯粹是工具简陋,开荒成本过于高昂,而且地主老财、皇亲贵胄掌握的良田、林地足够他们过上潇洒日子,自然没必要开垦更多的田地。
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在古人的观念中,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东西都归天子所有,而天子会将相当一部分土地分给王公贵族或者一些有功之臣。
这些土地,地主一般不会特别亲自打理,而是将大部分土地都租出去,收取租金,一般土地越是肥沃,租金相对而言也会更高。
在这种情况下,古代所有的土地都有对应的主人,即便是荒地也不例外,一般来说,只有得到官府的批准,农民才能开垦荒地。
所以,程龙推广红薯的第一步,就是向双溪镇的大地主买地,然后才能聘请农户开荒种植。
当然了,私底下若是有人开一小片荒地山地种菜,只要不被发现,基本也不会有事。
毕竟是荒地,没几个地主老财在乎。
但他不一样,他要种很多红薯、很多辣椒和玉米,动静那么大,第一天开工,镇上所有人就都知道了。
财大气粗的程先生,一口气从镇长手中买下三百亩荒地,当天便开始召集人手开荒种植,招人更是随意,几乎来者不拒。
可能是开价比较高,还是包年长工,所以应聘的人很多。
不到两个时辰,就招募了三百人。
若非素素三姐妹在一旁帮忙登记打下手,程龙一个人还真有些忙不过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