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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了审判长的话,原告方律师黄子辰立刻坐直了身子,然后拿出了准备好的代理意见开口道:
“好的,审判长!我方辩论意见如下!”
“本案事实清楚,我方当庭所提交的证据,完全可以推断出撞人者就是被告王家强。”
“第一,我方当事人吴一良年仅六十一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根据其家人及邻居称,吴一良还经常锻炼身体,完全可以排除自己摔倒的情况。”
“第二,被告王家强将我方当事人扶起来后,又进行了送医以及垫付医疗费,这种种的反常行为,被告并不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至于被告辩称自己是在助人为乐,我方认为其完全是出于撇清责任的目的,才这么说的!”
“第三,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并不能拿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撞到原告!所以我方认为,现有的证据和事实,已经能够充分证明,吴一良的摔倒和被告有直接关系!”
“我方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方承担吴一良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并且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我方辩论意见发表完毕!”
“在此我想多说一句,撞到人后施以援救,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本案在事发后,被告对伤者进行了积极的救援,本应是值得称赞的行为!”
“但其将伤者送医后害怕赔偿,出于逃避责任的目的,不想承担责任!其行为已经涉嫌交通逃逸!我方将视情况,保留举报的权利!”
“审判长,我方发言完毕。”
林川听到了对方那慷慨激昂的辩论意见后,不由地瞪大了双眼!
好家伙!
你还保留举报的权利?
你咋不上天呢?
迄今为止,本案的事实你都证明不了!
你举报个毛呀?
林川现在真的非常想爆粗口。
仅仅因为王家强将原告送到了医院,你就能推断出是王家强撞的人?
你这推断能力也忒强了吧?
都不用辅助线的吗?
就这也能叫证据充分?
而且最为可恶的是,对方律师再次提出称,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撞人!
我**!
什么叫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撞人?
那被告为什么会叫被告?
肯定是被动接受法院的传唤来应诉的!
既然是原告方提起的主张,你总要先证明自己的诉求吧?
打个比方说,你说我欠你钱,然后你去法院起诉。
开庭的时候你总要拿出欠条什么的,来证明我确实欠你钱吧?
总不能让我来证明我没有欠你的钱!
如果证明不了,那就是欠你钱?
这完全就是混账逻辑!
……
就在这时,审判长汪杰说道:
“下面由被告方进行辩论。”
审判长的话,打断了林川的思绪。
他想了一下,然后开口道:
“我方没有撞人,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请求依法驳回原告诉请。”
五秒钟……十秒钟……
众人一脸期待地盯着林川,想看看他究竟是怎么驳斥对方的!
时间整整过去了一分钟!
台上的审判长都等的有些着急了!
心想你这前摇的时间也太长了吧?
“被告律师,你继续说呀?”
林川淡淡地回应道:
“审判长,我方辩论意见已经发表完毕!”
审判长:?
黄子辰:?
众人:???
此时书记员更是一脸震惊!
他还以为林川刚刚说的是套话呢!
所以压根就没往笔录上记,正等着林川继续往下说呢!
谁曾想到,这家伙的辩论意见就这一句话?
你这么做,我倒是省心了,不过你的当事人能接受吗?
只见审判长汪杰一脸疑惑地盯着林川。
心想你还真是简明扼要呀!
让你辩论呢,你一句话就打发了?
现在的律师可越来越好当了!
不像自己,担这么大的责任,就拿个死工资……
想到此,审判长汪杰便再次开口问道:
“王家强,休庭前本庭最后再问你一次,既然你没有撞到原告,你为什么要送他去医院?而且还垫了钱?”
“请你给法庭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你仔细考虑一下!”
听到了审判长的话,林川已经彻底无语了!
诱导不成,直接改威胁了是吧?
还承担不利后果?
要不是学过法,差点就被唬住了!
不过审判长的话,对王家强确实起了作用!
只见他一脸紧张的望着林川。
“小林,现在,我,我该怎么说?”
“实话实说!”
“啊?”
……
“咚!”
审判长汪杰沉着脸敲响了法槌。
他并没有从王家强的嘴里问出什么。
只见他有些厌恶地瞥了一眼林川。
心想如果不是这个律师,自己恐怕早就找到对方话里的漏洞了!
不过庭审进行到现在,确实已经陷入僵局了。
于是他只能开口道:
“现在宣布休庭!”
“半小时后继续开庭。”
……
这边刚刚宣布休庭,直播间就已经炸锅了!
“什么?这年头身体好都能当证据用了?关键是身体好和怎么摔倒的,这之间似乎也没多大关联吧?”
“原告律师不会想着仅凭这一点,就把自己摔倒的情形排除了吧?”
“没错!救人送医还需要合理解释?今天的庭审真是让我开了眼界!”
“同感!同感!听审判长的意思,以后再遇上这种事,袖手旁观才是正确的选择是吧?否则不好解释!”
“我就纳闷了,这个案子有那么难搞吗?你原告都证明不了是对方撞的,还在这儿扯这些有的没的?”
此时一直在直播间关注案件进展的罗大翔,在听到了审判长对于王家强的追问,也是表现地大为诧异!
听审判长那“谨慎”的语气,林川这场官司估计要悬呀!
对方完全就是一副“有罪推定”的架势!
他并不反对谨慎,正相反,作为司法工作人员,谨慎的态度,也是办案最基本的素质要求!
但是纵观本案的事实与证据,审判长的这种谨慎,似乎有些过了头!
本案的逻辑其实很简单!
有证据就采信证据,没有证据就依法推断!
原告律师所提交的证据,证明力太弱!
想要证明撞人者是王家强,不仅仅是牵强那么简单,完全就是驴唇不对马嘴!
他对于肯定性的事实主张,不能举出相应的证据,就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而林川作为被告的律师,就显得非常聪明!
他并没有提出新的主张,而是直接否认了事实!
对于否定事实主张,则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可以直接依据证明责任,驳回原告的诉请!
但是审判长在休庭前,依旧这么追问被告这个问题?
罗大翔也是显得一脸凝重!
怕是案件的判决不会太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