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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了林川的质问,审判长汪杰的脸顿时就红了。
此时他一脸尴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汪杰怎么也不会想到,林川这个年轻律师,发言竟会这么犀利?
自己竟然被他抓住漏洞来攻击自己?
甚至还说自己不让助人为乐?
我什么时候这么说了?
此刻汪杰感受着众人审视的目光,让他有些下不来台!
自己堂堂一个审判长,竟然在开庭的时候,被一个律师给堵得无话可说?
这要是传出去,自己可真就成笑话了!
然而庭审是进行直播的,这一点让汪杰有些挠头!
早知道这样,庭前就做一下原告的工作,让他以隐私为由,申请不庭审直播了!
现在弄的是什么事呀?
但是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汪杰定了定神,只能硬生生地打断道:
“肃静!”
“请被告方律师,不要恶意曲解合议庭的话!”
“王家强,本庭现在继续对你进行发问。”
“根据警方的笔录显示,几名目击证人是后来才到现场的。”
“而且你们双方也都陈述,事发的时候,现场就你们两个人。”
“被告方,是不是这个情况?”
“是的。”
王家强点头回答道。
这一点确实是事实!
如果说当时有人看到的话,那有现场证人,自己也就不会缠上这个官司了!
只见审判长汪杰继续问道:
“那好,既然你说自己没有撞人,但那么热心地将对方送医、垫钱,这符合逻辑吗?”
“就你自己的认知,你说这是助人为乐,符合生活常识吗?”
林川顿时眯起了双眼。
我**!
合着我刚才都白说了是吧?
于是他冷冷地反问道:
“审判长,您认为我的当事人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常识?”
“那您能不能告诉我,怎么做才叫符合常识?”
“是看到有人摔倒在地,只需要袖手旁观就是符合常识吗?”
听到林川的话以后,审判长汪杰顿时黑了脸。
只见他强行压下心中的不快,然后沉声道:
“法庭再次提醒被告方代理人,不要恶意揣测合议庭的问话!”
“根据生活常识,如果发现有人需要救助,正常人第一时间应该是报警求助!”
“而反观本案,王家强直到将人送到医院以后,依旧没有选择报警,这是为什么?”
“而且既然你没有撞人,为什么还要垫付医疗费?这又是为什么?”
“如果说你是在助人为乐,那么对方家人不让你走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地反驳?不选择报警?”
“被告方,你能给法庭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此话一出,众人的关注点再次来到了王家强这里!
大家觉得审判长似乎说得也没有错!
你既然心里没有鬼,为什么一早不自己报警?
甚至是被对方家人拦住不让走的时候,你还是没有选择报警?
这一点确实不太符合生活经验!
此时大家也带入到了自己,如果说自己没有撞人,反而被冤枉,肯定会第一时间回怼过去!
哪怕是对方敢说一句不中听的话,直接就开撕了!
这样看来,王家强的行为逻辑,似乎真的有些违反常识!
王家强此时也被问懵了!
怎么自己做了好事,还有那么多为什么?
有哪条法律规定,遇见这种事,就一定要先报警再救人?
而且审判长的话,着实让王家强有些无语!
我垫钱的时候,也不知道对方会讹我呀?
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去扶他了!
林川此时怒了!
合理解释?
这个审判长究竟是搞什么飞机?
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已经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那不就说明他的主张不能成立吗?
你作为审判长倒好,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对王家强进行发问?
难道说原告证明不了自己的主张,你就非要从被告这里反证不成?
还什么常识常理?
现在判案不依靠法律和证据,反而用常识了吗?
你一连几个不可能、不符合常理,还要王家强给你一个合理解释?
完全就是在扯淡!
你不能用自己的道德水平,就去普适每一个人都必须这样!
林川认为即使自己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也不会帮人帮的那么彻底!
但这只是林川自己的道德水平,不能适用于每一个人!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本案的关键是有没有撞人?
而不是王家强的行为符不符合常理!
“审判长,你所谓的合理解释,是什么样的解释?”
“王家强本就是在助人为乐,送医垫钱的行为,让人很难以理解吗?”
“况且这钱又不是白垫的!王家强在警方的笔录中,就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
“难道审判长认为送人就医的行为逻辑,就一定是肇事撞人了吗?”
林川冷冷地盯着审判长道。
没有证据的事,你跟我讲常识?
那就别怪我道德绑架了!
此时庭审现场的氛围再次凝固了!
面对林川的责问,审判长汪杰再次**沉默了!
你这都是什么歪理?
我什么时候说过救人者就一定是肇事者?
我只是在说王家强的一系列行为逻辑,不符合一名旁观者!
整条路上就你们两个人,你那么主动热心地去帮助对方,说人不是你撞的,至少在汪杰的心里,这是不太可能的!甚至是非常可疑的!
按照一般的生活常理,你最先做的不应该是报警吗?
此时庭审现场再次传来窸窸窣窣的讨论声。
一旁的审判员也低声提醒道,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而且以对方的伶牙俐齿,汪杰明显不是对手!
于是审判长汪杰只得沉声说道:
“下面庭审继续往下进行!”
“你们双方是否还有证据需要出示?”
“没有。”
“没有。”
看到林川并没有继续纠缠刚才的问题,审判长汪杰也才算是稍稍松了口气。
此刻汪杰也想着与其让林川把矛头引向自己,倒不如直接开始法庭辩论!
这样一来,就看你们双方的本事了!
而且自己刚刚的失言,也可以翻篇了。
你林川不是一直揪着举证责任的问题不放吗?
只要你有辩论意见,那么就意味着你有主张!
有主张的话,你还能不举证吗?
想清楚了这一点,审判长汪杰便宣布道:
“鉴于双方均没有证据出示,下面开始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的重点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进行,现在由原告方先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