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
电光散去之后,雷声才姗姗来迟。
其声震耳欲聋,其势滚滚不绝。
山上山下不知多少商旅行人,送别宋游的大妖也还没走回京城,不知多少人看见了这一幕,被那电光晃花了眼睛,哪怕在长京城中,也有一些地方可以看见这边天空一闪而过的雷霆,而山上的江湖人早已躺下了大部分,冷风吹过,只闻到一片焦糊味道。
这一刻实在没有武艺高低的区别。
江湖上的混子也好,货真价实的高手也罢,雷霆之下,众生平等。
至于那漫天箭矢,就像没有出现过一样,又或是消弭融化在了先前的电光之中。
出乎宋游预料,居然还有不少人站着。
可能有两三成的样子。
看来不少人都是来看热闹的。
站在最前面的,便是长京云鹤门、席家的席异尚。
席异尚也刚放下遮目的手臂,此时环顾四周,却再也维持不住镇定了,呆若木鸡。
此非人力,实乃天威。
“足下。”
只听前方传来道人的声音:
“这个热闹可还满意?”
“……”
席异尚说不出话来,也不知所措。
身边甚至有人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不必多礼,只想请诸位今后告知江湖,这江湖上再也没有苍山图了。”宋游说完,转身便走,“也免得江湖好汉们再为了它而厮杀不断。”
枣红马默默抬蹄,跟了上去。
三花猫则还伸长脖子,盯着那躺了满地的人,又吸了吸鼻子,这才扭头跟上。
灰衣剑客回过神来,亦是连忙牵马跟上。
“先生!”
“多谢足下方才相助。”
“先生说笑了,舒某并未帮上忙。”
“足下还有事么?”
“……”灰衣剑客沉默片刻,这才问道,“不知先生这次又往哪里去?”
“往北。”
“要去北方?”
“是。”
“在下也往北方走。”灰衣剑客抱剑行礼,“三年前栩州相遇,舒某愚钝,不小心从先生这里得了一番造化,却不自知。后来醒悟过来,却也没了先生的仙踪。如今有缘再遇,舒某愿与先生同行,做些鞍前马后的杂事,权当报答先生当日恩情。”
“当初相遇不过偶然,足下所得感悟,也是足下天赋所致,何来报答一说?”
“当时是缘,此时亦是缘,舒某往北,先生也正好往北,又何尝不是缘分?”灰衣剑客再次行礼,诚心请求道,“北方混乱,妖鬼横生,人心不轨,舒某知晓先生乃是当世神仙,不敢说替先生扫清路上障碍,不敢说能为先生降妖除魔,只求为先生扫清道上尘埃,省些烦心事。”
“……”
宋游想了想,笑了笑,转头看他:“不知足下原本要去哪里?”
“原是要去光州。”
“光州……”
宋游想了想,才说道:“在下往北,要先去禾州,再沿着边境走,足下去光州虽不是必须得从禾州过,但从禾州过去,倒也不算绕路。若是足下有心想要护送我等一程的话,便送我等走到禾州吧。”
“依先生所言!”
灰衣剑客再次抱剑说道。
同行人中便多了一名剑客。
三花猫常常盯着剑客看。
对陌生人暗中观察。
宋游则一边走一边说:“当日栩州一别之后,在下倒是常常听到足下的传闻,满是江湖豪情。”
“江湖人就爱说这些,只管将事情说成他们喜欢的样子,不管事情原本是什么样子。”灰衣剑客很谦虚的说,“有时候舒某自己去了茶楼,听说书先生讲舒某的事,也忍不住面红耳赤。”
“足下莫要谦虚。”宋游说道,“仅足下背负灭门之仇,却还能留下林家女眷与独子一事,便称得上豪杰了。”
“留下独子,是因为当年林德海留下了舒某,舒某自要奉还给他。”
灰衣剑客摇了摇头,没有多说。
沉默之间,是满身骄傲。
林德海当年自诩为天下第一刀,一身骄傲,自信无比,不屑于杀仇家的小孩,也不认为一个小孩二十年后便能威胁得了自己,此时的舒一凡又何尝不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剑客?一身英雄豪情,哪一点又比当初的林德海差了去?
若他杀了林德海的独子,在江湖人看来,岂不是弱了那林德海三分?真那么做了,如今江湖传闻中又哪来他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呢?
“至于林德海的女眷……”
灰衣剑客犹豫了下,目光闪烁:“说来也是先生的指点,若非如此,舒某指不定也会一时冲动……”
宋游笑而不语。
其实像是舒一凡这样的人,面对一个大的选择,他人的话是很难对他造成大的影响的,最多起到点拨的作用,而起不到说服的作用。
不过是助一把力罢了。
就算当时事实真的如舒一凡所说,之所以在那一瞬间宋游的话能说服他、让他放过林德海的家眷,也不过是因为他本身就倾向于这样做。
“听说足下曾在南州一人一剑杀败过上百山贼?”
“江湖夸大,只是数十而已。”
“那也很厉害了。”
“那群山贼太过嚣张,不光劫财,而且劫色,还以杀人、折磨人为乐,实在该杀。”灰衣剑客说道,“那群山贼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其实若他们真的围杀过来,舒某也不见得能轻松取胜,若肯以箭矢远射,舒某也许也会负伤。只是他们并非虎豹,只是一群野狗,只在百姓面前凶狠,舒某只冲杀过去取了七八个人的性命,他们便落荒而逃,舒某慢慢跟在背后,便将他们杀了个七七八八。”
“足下还懂兵法。”
“称不上。”
“不知足下去光州又有何事?”
“不瞒先生,舒某其实还有一位亲人尚且在世,乃是嫁出去的一位姑姑。不过当初舒某背负血海深仇,不知成败与否,自不敢相认,然而如今舒某大仇已经得报,也在江湖上有了名声,便想去寻一寻亲人,不说别的什么,只见个面,也是好的。”灰衣剑客说道,“也不知见了如何,只是不去见一面的话,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那之后呢?”
“北方多有乱象,朝廷管不过来,正是我等心怀天下的江湖之人大显身手之时。”
“原来如此。”
有故人同行是好事。
宋游与他边走边聊,借这位绝世剑客的眼睛,品一品江湖的侠气。
慢慢走上了山顶。
这里是离长京最近的山,近可以看到长山,远可以眺望北钦山,若是往回看,整座长京城也尽在眼中。
宋游便站在山顶亭子边,眺望长京。
从此处看去,这座都城方方正正,是一座巨大的平面化的城池。城中整体规划也很方正,房屋无数,最高最显眼的,便是位居中央的宫城、旁边不远的观星楼和城中几座寺庙、石塔,城外土地亦是一片平整。
天上风云变化,隐约又有光照下来。
这座京城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面祥和明媚,一面阴暗难测,有多少盛世繁华,就有多少民生疾苦,表面风平浪静,长京百姓也仿佛没有察觉,暗地里却有风云酝酿。
暂时别过,长京。
宋游心中默默想着。
然而就如此前所说,长京是这个时代的中心,自己必然还会回来。只是此时一别,下次再回来就不知道是多久了,也不知道有多少变化。
“走吧。”
宋游转身迈开脚步,猫儿也好,枣红马也罢,还有牵着黑**剑客,都跟在他的身后。
由此往北,有万里的路。
但远的又何止万里。
这注定是一场时间的旅程。
……
长京城中。
管理西城店宅务的勾当右厢店宅务公事陆文林一觉睡醒,只觉大脑昏昏沉沉,摸了摸头,颇有些奇妙。
昨夜好像做了个梦,梦见了神仙。
又好像没有。
揉了揉眼睛,起床之时才发现,自己枕头旁赫然放着一小堆碎银子。
“!”
陆公事顿时清醒。
昨夜的梦也全都想起了。
自己确实梦见了神仙。
要说是哪位了不得的天神,倒也不至于,可要说这位神仙是无名之辈,也是不可以的。
梦中来客正是长京城隍。
梦中城隍恭恭敬敬,客客气气,托他帮忙将西城柳树街的一间小楼留下来,权当赁出去了,请他莫再赁给别人。
陆公事虽在长京为官,但说实话,这辈子还真没正儿八经的见过几次神灵,何况是最近在长京颇有名气、很受百姓敬重的城隍老爷。更别说人家还对他这么客气,陆公事脑子一热,便在梦中应了下来。
看见这一堆银子,陆公事才知晓,昨夜并不是梦。
然而他也是醒来才想起——
那间小楼自己早已知晓不简单,何况早在年前,就从观星楼来了国师的亲笔信,也是请他将那间小楼留下来,莫再往外租。包括昨天白天,总裁明德大典编纂一事的崔南溪崔公也曾带了钱来,也是托自己办差不多的事,自己也推掉了。
“梦中不清醒啊。”
陆公事拍了拍脑袋,抓起这一堆银子看了看。
除了一两块官银,都是些碎银子,有大有小,看得出是香客们送的。
“城隍爷也不富裕啊。”
陆公事思索了下,才决定去一趟城隍庙,把这些银钱还了,也将事情给城隍老爷说明。
穿好衣裳,出去吃早饭。
早饭正是皮蛋瘦肉粥。
说来皮蛋也不知是怎么做的,只听说是鸭蛋做的,黑漆漆一颗,看着像坏了不能吃一样,表面偏又长着漂亮的松花,前段时间买来尝了尝,生吃倒是觉得没什么好吃的,可按着那人说的,伴着瘦肉煮成了粥,才觉得鲜美至极。
这么便宜的玩意儿能做出这么鲜的一碗粥来,可真是不简单。
陆公事一边吃着,一边在心中盘算,等会儿叫下人再出去寻一寻那卖蛋的贩子,多买一点,过几天自己有几个知心的老友来,既是知心老友,便请他们尝一尝自己最近寻到的新奇玩意儿。
就在这时,管家从门口走过。
陆公事立马将之叫住,将心中打算吩咐于他,却只听管家笑道:
“公事放心,小人见公事喜欢吃这玩意儿,今早出门时,便想着再多买一些存在厨房,这不,刚买了回来。”
“你倒机灵。”
“不过有件新奇的事,却得说给公事听听。”
“可是昨日城外坡上晴天霹雳,劈死数百个江湖武人之事?”陆公事笑着问。
“却不是。”
“哦?那是什么事?”
“小人今早出去采买之时,碰见那皮蛋贩子在原先太尉府门口叫卖,太尉府也买了一些。”管家说,“小人连忙将那贩子叫住,买蛋之时,随口问他这蛋是怎么做的,他却不肯说,小人追问几句,他也只说是西城一位高人见他生活困窘,特地传授于他的。”
“西城高人?”
“小人仔细询问了下,正是公事想的那位!”管家笑着说道,“那贩子倒也听说过太尉府之事,却如城中别的百姓一样,只知晓个大概,并不知晓那位惩治过太尉衙内的道人究竟是谁,小人听了觉得新奇,与他一说,他也睁大了眼睛,被吓得不轻。”
“那可真是巧。”
“可不是嘛……”
管家讲完趣事,便又去忙了。
剩下陆公事坐在桌旁,一边品着碗中鲜粥,一边品着别的东西。
崔南溪崔公是昨日来的,城隍老爷也是昨夜托梦来的,那位西城的高人,似乎也是昨日离的京。
昨日城外万钧雷霆,有如神迹……
“哎呀……”
陆公事愣在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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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