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当巨星 第1182章 天下三才和NBA中的两大凶人!

“师傅,虽然大家都你眼光不行,但是既然你这么了,那我们还是继续在波特兰留着吧,等到以后真的打不动了,我们一起去西雅图找你,你可不能不要我们。”

“……”

叶斯看着突然变得一脸高兴和激动的康利一时间从脸黑瞬间又变成了无语。

他这是被套路了。

呵呵,师傅啊,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强的老大吗?

本来我们是准备去外面找老大的,可你了,利拉德是一个合格的老大,留下来就好,不用去外面找了,那我们可就真留下来了。

可万一利拉德最后没有变成合格老大,师傅是不是肉偿肉偿啊,赔你自己给我们当老大,这没有毛病吧?

在波特兰送给了开拓者五八保罗勇者勋章之后,西雅图超音速这个赛季的连胜场次也达到了十九场,十九场连胜,十九场五八。

在大卫斯特恩给整个联盟打了鸡血之后,全世界的舆论依旧看不到西雅图超音速的颓势,这个就相当的让人不可思议了。

2013年12月8号,西雅图回到主场迎战现在东部排在第四位的印第安纳步行者。

步行者这个赛季因为球队的领袖,首发大前锋大卫韦斯特离开之后,球队的实力有所下滑。

可是因为是身处东部,所以就算实力下滑了,可是就现在步行者的实力,还是相当有竞争力的。

在硬实力上,步行者的大当家,有着自封‘Yes’之称的丹尼格兰杰,这个赛季持续了他这些年的优秀表现,这个赛季的场均数据再一次的达到了场均25分以上。

从08-09赛季达成了场均25 以上的得分之后,到这个赛季,已经是第六个赛季了。

在NBA的历史上,一个球员可以连续六个赛季达成场均25分以上的成就,这个绝对是凤毛麟角的事情。

格兰杰虽然在NBA一直没有大红大紫,但是他在整个东部绝对是属于那种实力派的球星。

从06年当时步行者的主教练里克卡莱尔让他学习叶斯当初的打法到现在,已经过去八年了,格兰杰也从一个步行者的替补球员成长到了现在的东部草根巨星。

优秀的投篮,出色的跑位,越发精准的三分球,再加上水准之上的防守能力,甚至到现在,连一手不错的组织都练出来了。

在现在的NBA,有很多很多的Yes,库里,罗斯,布拉德利等等等等。

和这些被媒体公认或者是被媒体认可的Yes相比,格兰杰是一个异类。

他不是媒体封的Yes,他是自封的。

如果要在NBA评选叶斯的脑残粉,弄一个叶斯脑残粉的排行榜,格兰杰绝对是数得上号的。

在三年多前,那个疑似‘不是十五是第二’的号发出了那个‘Yes的离开因为詹姆斯的背叛’的猜想之后,联盟中很多人对詹姆斯都有意见,比如罗斯,比如库里等等等等。

但是毕竟是职业球员,就算对詹姆斯再有意见,其实也做不了什么,总不能和詹姆斯打一架吧?

就算是去和詹姆斯打架也打不赢啊!

所以,只能在球场上和詹姆斯硬干了。

这也是这些年骑士和勇士恩怨的由来。

这几年就算很多非NBA球迷的观众都知道骑士和勇士的恩怨,骑士和勇士之间的恩怨是属于出了圈的恩怨。

但是,除了骑士和勇士队的恩怨之外,只有NBA的球迷知道,骑士队在东部,也有一个巨大的恩怨对手,这个最大的恩怨对手不是罗斯领导的公牛。

而是格兰杰领导的步行者!

这倒不是罗斯对詹姆斯的意见不大,对抗詹姆斯不够凶残,而是单纯的,格兰杰带着的步行者更加的凶残!

如果罗斯和库里对抗詹姆斯,那是因为库里是叶斯的徒弟,罗斯是叶斯的半个徒弟,两个人都是为自己的师傅出气,这是事出有因。

而格兰杰,那就是单纯的‘***’,实际上和叶斯没有什么关系,纯粹就是一个崇拜叶斯的脑残粉,带着干粮自己上的‘***’。

而恰恰是这个自带干粮的***,带着步行者这三年可是没少恶心詹姆斯。

这三年的季后赛,格兰杰带着的步行者绝对是詹姆斯在东部最大的苦主。

詹姆斯带着安东尼和骑士队在东部,那真的是属于一路平推的存在,这三年,能够给骑士队造成伤害的球队很少很少。

奇才,公牛,还有就是步行者。

特别是步行者,这三个赛季在东部遇上骑士,两个2比4,一个3比4,步行者和骑士队的比赛不仅仅是对骑士队的大比分很接近,比赛的过程也相当的让詹姆斯心累,格兰杰带着他的弟史蒂芬森绝对是詹姆斯在东部最痛恨的对手。

在对付詹姆斯上面,格兰杰和史蒂芬森简直就是无所不用其极。

“无耻人,不要和他讲什么职业道德联美义,人让而诛之!”

这尼玛的,这话不是杜撰,这是格兰杰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亲口的。

不但是自己带着自己的一群弟抓住詹姆斯猛干,甚至还号召整个联盟一起对付詹姆斯。

尼玛的,詹姆斯是多么要面子的人,虽然知道自己在NBA的名声不是很好,可也没有人敢直接这样的喊出这样的口号啊。

可以,詹姆斯真的是从来没有在NBA,在东部见到过这么刚的球员。

这三年,格兰杰带着史蒂芬森加上大卫韦斯特,罗伊希伯特,乔治希尔等等这些人那是真的硬!

偏偏詹姆斯在东部因为不想消耗太大,一直都是留着力的,所以两只球队碰在一起之后,詹姆斯和骑士打的是真的相当的难受。

虽然一直没有被叶斯收入门墙,但是格兰杰一直都把自己当叶斯的传人自居。

他的跑位,他的投篮,他的三分,他的防守,他的空切,他的传球等等等等的技能一直自称是学习的叶斯。

所以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一直都是‘自封Yes’。

但是对于格兰杰这样的自封,很多人都不承认。

“尼玛的还Yes呢,你一83年,22岁才进NBA的渣渣,哪里有资格自称Yes?NBA的那些Yes,哪一个不是NCAA甚至是高中时候就叱咤风云的之骄子?Yes?你也配?!”

这是詹姆斯和骑士球迷对格兰杰这种行为的评价。

骑士球迷这样的法翻译一下就是,跟唐伯虎点秋香中石榴姐假如自称‘秋香’一样,你石榴酒又老又丑,哪里有一点点秋香的影子?

这话可是的相当的狠毒。

不过,让人非常意外的是,这却并没有打击到格兰杰,甚至让格兰杰对抗詹姆斯的心态变得更加的疯狂。

骑士球迷他又老又丑,不配Yes的称呼。

格兰杰觉得,还是有道理的。

他出身不佳,22岁才进NBA,他所在的新墨西哥大学也确实算不上什么NCAA的名校。

他这样的出身,确实配不上Yes这个神圣的称号,就跟鲍文自己是乔丹接班人,也会被群嘲一样。

这没有什么毛病。

可也正是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是因为Yes,他在NBA的命运也许就跟这些骑士球迷的那样,又老又丑,不会有丝毫的亮点。

可是因为Yes,他的职业生涯,他的人生都发生了变化。

那么Yes对他,Yes这个称号对他,就不止是一个符号那么的简单了。

“总有一,我会让你们承认,我配得上Yes的这个称号!”

这是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最大追求!

所以,骑士球迷对格兰杰的嘲讽不但没有打击到他,而且还让格兰杰变得更加的疯狂。

同时也让詹姆斯在步行者面前显得更加的难受。

当一只球队抱着“骑士可以赢,詹姆斯必须死!”这样的情绪和你打球的时候,你很难不难受。

总决赛和勇士队打,詹姆斯很多机智的动作,甚至都是跟格兰杰跟史蒂芬森学的。

在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面前他唯唯诺诺,但是在追梦和勇士面前,就不用忍着了,直接重拳出击了。

格兰杰和史蒂芬森在詹姆斯看来就是两亡命之徒,和追梦勇士他们追求总冠军不一样,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那是真的不在乎什么胜利什么总冠军,就是要干掉他的,他不唯唯诺诺,难道真的硬拼?就算最后他一个换两个,他勒布朗詹姆斯也是亏的一方啊!

所以,该唯唯诺诺就唯唯诺诺,强的怕不要命的,没毛病。

话,格兰杰自称Yes这件事,最开始椰粉和超音速的球迷也是非常的反感的。

NBA的Yes,都是‘实力强大风流倜傥’的之骄子,中间混进这样一个平平无奇或者是‘又老又丑’的存在,不是给‘Yes’这个群体抹黑吗?

何况,骑士球迷也的没错啊,你83年的,你都比Yes大了四岁,什么啊,还要点脸?

当初隆多历史地位那么高,隆多基德是‘隆多’,都被基德认为是自己的‘一生之耻’。

不过,这三年,格兰杰的异军突起,在东部把詹姆斯弄的狼狈不堪,还是得到了很多椰粉和超音速球迷的认可的。

虽然不是认可格兰杰的‘Yes’称号,但是却非常认可格兰杰这个人。

甚至NBA的第一椰粉和超音速球迷不是十五是第二曾经在推特上过:“尝谓下才、惟己与椒、格兰杰为三”

翻译过来就是,下有本事的粉丝,只有三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泡椒科爪’,一个是格兰杰。

这三个人,两个是网上对抗詹蜜的领袖,一个是NBA的球场上打击詹姆斯的疯犬。

而且三人都做到了让詹姆斯浑身难受。

从某种意义上来,不是十五是第二的很不错。

和其他那些千千万万只能嘴炮的椰粉科粉相比,他们三人确实是下粉丝的巅峰了。

从此之后,格兰杰就成了公认或者是被认证的‘脑残椰粉’。

对于联盟中自己这个如此疯狂的粉丝,叶斯还是非常了解的。

所以,这场和步行者的比赛,叶斯特意为格兰杰准备了两件球衣。

一件是他以前穿过的九号球衣,一件是他这场比赛穿的14号球衣。

三年多前,格兰杰是没有资格从他的手上得到他的原味球衣的。

能和他互换原味球衣的球员,在整个NBA都是凤毛麟角的。

但是这三年格兰杰在东部季后赛的表现,让他一举成为NBA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叶斯的九号和十四号两件原味球衣的球员。

叶斯在穿九号球衣的时候,和叶斯交换九号球衣的球员不少。

但是十四号球衣,叶斯始终没有送出过一件。

很多人都,想要得到叶斯的十四号球衣,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击败叶斯和超音速。

而且科比之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过。

“Yes的第一件十四号球衣,我预定了!”

这几乎是证实了只有击败西雅图超音速和叶斯的球队球员才能够得到叶斯的认可。

所以看到这场比赛在客场以111比169输给西雅图超音速的步行者和格兰杰居然成为第一个得到叶斯‘十四号’原味球衣的球员时,很多人都是相当惊讶的。

而作为被叶斯授予首件‘14号’原味球衣的格兰杰却相当的激动和感动。

看着这个时候用无比神圣的眼神看着手中抱着的两件球衣,超音速的球员,这场比赛和格兰杰对位聊球员,不管是伦纳德,詹姆斯哈登,杜兰特或者是阿德托昆博没有任何饶脸上是不屑或者是不尊重的。

相反,他们每个人看向格兰杰的表情都写满了尊敬。

“这是一个在球场上把生命置之度外的球员!”

拼命!

这个是NBA球员经常的词,但是什么是拼命?

很多人只是而已。

但是格兰杰,很明显不是。

“感觉他现在打球的风格,简直就像是剩下的职业生涯都是赚到的,能多打一场就是多赚到了一场,每一场比赛他都当作了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战,这人,太疯狂了!”

米尔萨普完之后,就连一向不是很看得起除自己和叶斯之外其他饶隆多都在点头。

这家伙的赋实力也许不是顶尖的,但是那凶残的球风……

隆多觉得,他能现在还站在NBA的赛场上,简直就是奇迹。

“没有Yes,我本来就不可能有这么辉煌的职业生涯,如果是让我在球场上苟着,积累所谓的提高历史地位的数据,我还不如轰轰烈烈的去死,为了证明我是一个合格的‘Yes’去死!”

这也是格兰杰的原话。

不知道是不是凶残的人,反而是安全,大家都知道他凶残,连詹姆斯都被吓退了,所以,这些年没有人敢和这样凶残的人同归于尽,这些年,他居然奇迹的没有遭受过什么大伤大病。

当然,也许是单纯因为他的运气好。

主场击败了整个NBA都凶名远播的‘Yes’格兰杰带队的步行者之后,西雅图超音速这个赛季的连胜场次达到了20场。

赛季已经进行了快四分之一,而西雅图超音速依旧在全胜着。

当然,现在整个联盟,全胜的球队并不只有西雅图超音速一只。

洛杉矶湖人在今主场击败猛龙之后,赛季的连胜场次也达到了20场。

现在西雅图超音速和洛杉矶湖人是并列的西部第一和联泌一。

当然,战绩上并列,排名上西雅图超音速是第一,毕竟场场五八。

而在主场击败了步行者之后,西雅图超音速再一次的开启了自己的客场之旅。

2013年12月10号,西雅图超音速做客俄克拉荷马挑战雷霆队。

而雷霆队这也是一只和步行者一样的相当凶残的球队。

而且雷霆和步行者的凶残,和两只球队的当家球员都有着非常大的关系。

因为现在雷霆队的当家球员,是威斯布鲁克!

当初雷霆用保罗从快船换来威斯布鲁磕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换来的是这样凶残的一个球员。

在雷霆队的想法中,换走保罗之后,球队的大当家将会是球队根正苗红的大前锋格里芬。

而威斯布鲁克,只是和斯宾塞霍伊斯一样的辅佐格里芬的角色。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啊。

克里斯保罗走了之后的那个赛季,格里芬想要证明雷霆没有保罗也很强,保罗会为自己的离开后悔的!

那个赛季,格里芬证明了自己,打出了职业生涯的最佳表现,同样,那个赛季,格里芬也把自己拼伤了。

然后,在下下赛季,赛季报销的格里芬之后眼睁睁的看着威斯布鲁克带队。

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初次带队的威斯布鲁克,在整个赛季,25 10 10的三双数据!

赛季场均三双啊!

大O,隆多,叶斯之后又一个!

尼玛的,雷霆球迷,雷霆球员,雷霆全队甚至整个联盟都惊呆了。

而这个赛季,格里芬回来之后,很多人以为威斯布鲁磕数据会下滑,可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哪怕格里芬回来了,威斯布鲁磕数据不但没有下滑,甚至还更进了一步。

现在赛季的场均数据是27 11 11!

尼玛的,这架势,这是要连续两个赛季场均三分!

凶悍的让人目瞪口呆!

“这个赛季,能够击败Yes的是我,能够击败超音速的是雷霆!”

一脸倔强的嘟着嘴在更衣室中间训话的威斯布鲁克霸气肆意。

而格里芬则是沉默着。

Yes离开了三年回来还是老大。

他就离开了一个赛季,老大就没有了……123xyq/read/1/1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