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侯 第一千一百零六十七章 和解

在陈庆的主持下,折彦质向耶律乞颜赔罪,耶律乞颜也向折彦质道歉,两人终于握手言和。

李百龄听说杜顺被杀,吓得他连夜出逃,但还没有出城,便被监视他的陈庆亲兵抓捕,稍加审讯,李百龄便交代了自己是燕山都督完颜喝离撒派来的奸细,目的是要在大同城内制造混乱,配合游牧军队攻打大同城。

陈庆随即整顿官场,免去大同县令和县丞之职,任命鄯阳县县丞丁旷为大同县令,又任命应县知县和县丞分别出任大同县县丞和县尉,看似降低一级,实际上是平调,毕竟大同县是治所,地位不一样。

折彦质随即在府中置酒三桌,宴请陈庆和耶律乞颜等地方官员。

在热闹中喝了几杯酒,折彦质命小妾把孩子抱出来,众人纷纷围上来,小妾笑颜盈盈,就仿佛前几天发生的事情和她无关一般。

陈庆还是信守承诺,没有泄露折彦质的家丑,所有人的都以为杜顺是金国奸细,被折彦质发现处死,甚至包括折彦质府中下人也信以为真,这得益于使女春水给众人的解释,夫人把使女赶出内宅,是为了方便杜顺潜入老爷书房偷盗重要情报。

这次杜顺偷盗情报时被春水发现,春水跑去告诉老爷,老爷赶回来抓住了杜顺,并杀死了他。

这样一说,尽管很多人还是半信半疑,但最后都选择了相信,不相信,乱嚼舌头,会立刻被管家开除。

陈庆笑眯眯望着眼前的小婴儿,尽管他并没有见过杜顺,但这孩子眉眼间倒是有几分折彦质的英武之气,尤其是血统,这孩子一看就有一点党项人的血统,还真是折彦质的儿子。

“殿下,我儿怎么样?”折彦质一脸紧张地望着陈庆。

陈庆笑着点点头,“不愧是折都督的儿子,长大后一定也是一个勇武之将,国之栋梁。”

折彦质顿时长松一口气,他把老底都交待给了雍王,他回来后着实担心雍王不承认这孩子是自己的儿子,那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前途,现在雍王亲口承认,着实让他心中大石放下。

陈庆又取出一块麒麟玉珮,笑着递给折彦质,“这是给孩子的,祝愿他健康成长。”

折彦质收下玉珮,合掌感谢,“多谢殿下赏赐!”

众人也纷纷取出贺仪,放在盘子里,几乎都是金银小饰品。

孩子抱回去了,使女们送来好酒,酒桌上又热闹起来,折彦质给陈庆斟满一杯酒,低声问道:“殿下感觉孩子”

陈庆微微笑道:“放心吧!没错。”

折彦质精神一振,连忙问道:“殿下怎么看出来?”

陈庆指头蘸酒在桌上写了两个字,‘党项’。

折彦质狠狠一拍额头,自己真是当局者迷啊!自己是党项人,那孩子眉眼间就有党项人的血统,自己居然没有看到最关键一点。

他顿时浑身精神抖擞,端起酒盏高声道:“感谢大家光临犬子的谢恩宴,在此我要向殿下赔罪,我用人不当,辜负殿下的期望,其次我也要向耶律知府赔罪,不该干涉他的职权”

陈庆笑道:“一盏酒向两人赔罪不行,换个大碗来,罚酒三碗,就算揭过了。”

“好!我就喝三碗酒!”

折彦质连喝三碗酒,众人纷纷向他敬酒,不多时,折彦质喝得酩酊大醉,被家人抬进屋去休息。

次日一早,府衙开始重审姚大郎杀人桉,知府耶律乞颜亲自主审,他并没有一放了之,而是把事情审理清楚。

这个桉子其实也简单,是由追债引发的杀人桉,除了三名无赖是人证外,另外还找到了两名证人,他们都是难民,在远处目睹一切。

耶律乞颜很快就把事情理得清清楚楚,根据三名无赖招供,他们把姚大郎灌得半醉后,借了三百文钱给他付酒钱,然后让他写了一份三百文钱的借条,并画押按指印。

猫腻就在这三百文钱,他们故意漏掉了‘文’字,借条是三百钱,中间空稍微大了一点,事后他们在百和钱之间添加一个‘贯’字,就变成了借三百贯钱,所以借条看起来很确凿,确实动了手脚。

无赖逼债殴打姚大郎吐血,姚松保护父亲心切,和为首无赖发生冲突,无赖先砍了姚松一刀,姚松发起反击,用匕首刺穿无赖心脏,导致对方死亡。

这里就有三个要点,杀人起因,杀人动机,谁先动手。

耶律乞颜首先做出第一个判决,姚大郎无罪释放,并从没收杜顺家产中拿出三十贯钱作为姚大郎的治伤钱,杜顺是这次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为主犯,虽然他已经死了,但本桉所需各种赔偿,都从他家产中支付。

姚大郎并不感激自己的无罪释放,他更担心是儿子的判决。

死者曹二的家人在一旁等候,这时,司法官悄悄把曹二的兄弟曹泉叫到一旁,低声道:“你们需要做一个选择,一个是以罪为罚,一个是以钱为罚,要么判决姚松有罪,你们拿不到赔偿,要么判决姚松过失杀人不追究,你们拿钱财作为补偿,两者不可兼得,所以需要你们选择。”

曹泉想了想道:“如果认罪,姚松会是死罪吗?”

“不可能,你兄长有过错在先,殴打别人父亲,又先动手砍人,姚松只是自保过当,属于过失杀人,最多流放三百里,充军一年。”

“那赔偿呢?”曹泉又问道。

“给你们三百贯钱的丧葬钱。”

曹泉回去和家人商量片刻,回来道:“我们决定了,要赔偿!”

双方达成了协议,耶律乞颜做出了判决。

不多时,司法官站起身高声宣读道:“杀人者姚松,十七岁,因其父被人陷害,无辜被陷害人殴打致伤,出于激愤,姚松欲保护父亲,和死者曹二发生激烈冲突,被曹二举刀砍伤在先,遂拔刀自保,一刀刺中要害,致死曹二当场死亡,本府认为,姚松虽杀人致死,但事出有因,且属于自保杀人,念其救父之心,本府决定不追究其罪责。

死者曹二,奉命陷害姚大郎,虽不是主谋,但为主事人,且率众逼债殴打姚大郎,杀伤姚松在先,对自己身死负有五成责任。

主谋者杜顺,身为县尉,却勾结无赖做伤天害理之事,逼良为娼,对曹二之死负有重大责任,本府决定,从其家产中拨付三百贯钱作为曹二丧葬钱,赔偿给曹家,判决由此生效,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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