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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燕,五月二十九日,清晨
在涿县县令张果等官员依依不舍的送别下,一对有着上百奉武军护送的马车,缓缓驶出了涿县城门向着南边驶去·························
“老爷,玉京是个怎么样的地方啊?”
马车宽大的车厢当中,一个面容姣好,身姿曼妙的妙龄女子正依偎在慕容玉良的怀中,一双桃花眼中带着三分憧憬,有些好奇的向着慕容玉良问道:
对于陈依云的询问,慕容玉良抬头隔着车厢遥望起了玉京的方向,略微沉吟了片刻说道:
“我对玉京的记忆还停留在四十年前,当时我还是個孩子和父母一同生活在那里,这么多年过去我对于玉京的记忆早已十分模糊,只记得玉京十分的繁荣,是这天下仅次于洛安的大城!”
听着慕容玉良这么说,依偎在他怀中的陈依云也是微微额首,娇柔的身躯却是不自觉的贴着慕容玉良更紧了。
感受着怀中温香软玉,慕容玉良享受之余神情中也是有着一些无奈,从涿县出发之前,已经是给陈依云单独安排了一辆马车,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自己登车之后却发现她竟然出现在自己的车厢当中。
一开始发现这一点,慕容玉良当即就是想要陈依云回到自己的车厢当中,毕竟这一次叶明盛特准了他带家眷赴任,所以他的正妻王氏也是在车队当中,王氏也是出自大周的名门望族,娘家势力虽不如慕容家,但也差不了多远···························
慕容玉良和王氏的婚姻,虽然是世家联姻,但因为王氏年轻时候也是有名的美女,又十分贤良淑德,嫁给慕容玉良三年就生了一对儿女,夫妻二人感情也非常好,为此慕容玉良十多年未曾纳妾,两人的婚姻也被视为世家联姻的典范被人所称赞!
然而这些都是之前的事情,随着慕容玉良几年被贬到了丰州,夫人王氏等家眷则是留在了洛安,两人便是过起了分居的日子,慕容玉良虽然有慕容哲,慕容清舞,慕容胜武三个孩子。
但是因为结婚早生娃早,所以在丰州才刚刚四十出头也算是正当壮年,因此没有妻子陪伴,一个在丰州难免空虚寂寞冷,想要找个人来抚慰他的内心。
虽然内心很渴望,但是慕容玉良毕竟出身世家,自身也是受过最好的教育,又一向自恃清高,所以在这件事情他也是非常的矜持,没有主动出击过,而随着叶明盛拿下辽阳,慕容玉良也是跟着水涨船高,出任了辽阳按察使。
因为身居高位,慕容玉良在工作之余难免会有一些应酬,而在一次偶然的应酬当中,他认识了当时身为头牌的陈依云,身姿曼妙,面容姣好,又温柔似水的陈依云,一下子就吸引了慕容玉良·······························
虽然被陈依云所吸引,但是慕容玉良不是毛躁小伙子,他是个四十多岁大叔,三个儿女的爹,所以还是保持了一番理智,心里很清楚对陈依云这等女子,逢场作戏即可不能动真感情。
然而随着按察司的工作越发深入,慕容玉良也是越多出现在了应酬的场合,和陈依云的接触也就更多了,知道了陈依云其实也是官宦家族的女子,并不是不知廉耻,主动沦落风尘,是因为被家族牵连,充入了教坊司,最终沦落到了这一步。
知晓了这一点后,同样身为官员的慕容玉良,多少也是对陈依云有了一丝怜悯,也就是这一丝怜悯,让他们两个人联系越来越多,而在一次慕容玉良醉酒之后,该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当意识到事情发生后,慕容玉良期初并没有在意,他以为陈依云在烟花之地这么久,肯定不是处子之身,但是当他看到白布上的那一抹鲜红,他的内心还是有所触动了,开始考虑是不是要纳妾,但是处于内心的矜持和迟疑,他最终还是没有什么动作,而陈依云也是十分懂事的没有缠着他。
就在慕容玉良以为这这件事情,很快就会随风而去的时候,却是听到消息陈依云怀孕了,也因为怀孕陈依云没有办法工作了,所以生活境遇很是艰苦,慕容玉良得到这个消息后,算了一下日子发现这个孩子很有可能就是他的····························
虽然也是个老渣男,但是慕容玉良多少还算有点良知,觉得出了这种事情他没有办法在坐视不管,旋即也是准备亲自出面处理这件事情,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陈依云被老鸨欺负,导致肚子里面的孩子没了,身体也是伤到了根本,以后也很难在怀上孩子。
这个时候的陈依云万念俱灰,便是准备三尺白绫了解自己的卿卿性命,就在她命悬一线的时候,慕容玉良终于是姗姗来迟赶到了,看着自己一念之差把陈依云害的如此之惨,处于心中的愧疚,以及自身内心的空虚寂寞冷,慕容玉良终于是做出了选择,要纳跟慕容清舞差不多大的陈依云做妾。
在这个时候陈依云却是拒绝了,说她出身烟花之地,以后也怀不了孩子,不能给慕容玉良开枝散叶,总之各种配不上慕容玉良,见陈依云如此为自己着想,慕容玉良心中的感动无以复加,当时也不顾众人的劝阻,毅然决然就是要纳陈依云为妾!
纳了陈依云为妾后,慕容玉良肉身的欢愉不仅得到了满足,更为难的是出身官宦家族的陈依云,也是诗词歌赋十分有研究,因此也是能够陪着慕容玉良吟诗作赋,让慕容玉良感觉是找到了知音,空虚寂寞的内心旋即是得到抚慰。
同时感觉在陈依云充满活力的年轻身体的影响下,年过四十的慕容玉良也是感觉自己年轻了许多,就在慕容玉良沉迷在温柔乡不可自拔的时候,他大哥慕容伦安排了他正妻王氏,带着两个儿子来找他······························
对于这个消息慕容玉良也是很高兴的,心里也是想着王氏能够和陈依云和平相处,然而他想的虽然很好,现实却是非常的骨干,王氏来到辽阳见到慕容玉良后,就是发现一向和她恩爱的丈夫,找了一个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大的小妾,当即也是感到十分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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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同样出身世家的妇人,对自己和慕容玉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感情,一向是非常骄傲自豪,她天真的以为,她和慕容玉良能够一直这样白头偕老,而陈依云的出现无疑是打破了她的这种幻想,所以她对于陈依云自然是十分厌恶的,觉得是这个**人勾引了自己丈夫!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王氏更是发现在她不在慕容玉良身边的时候,身为一个小妾的陈依云,竟然行使夫人的权力,掌管着府中的财政大权,这无疑是更加触怒了王氏。
王氏也没跟陈依云客气,当场就赏了几耳光,然后陈依云便是绿茶附体,没有主动找慕容玉良诉苦,而是制造机会让慕容玉良发现她脸上的伤势,然后再说是她自己走路不小心摔的和其他人无关。
沉迷在温柔乡的慕容玉良并没有看出陈依云的诡计,他虽然有些不满王氏如此对待陈依云,但也是知道世家大族的规矩,再加上对王氏有些愧疚,所以也就没有声张,只是对陈依云更好了·····························
眼看着自己的惩戒,非但没有让陈依云长记性,还让这对**更加的紧密,王氏也是十分的心酸愤怒,心中虽然有过打死陈依云的想法,不过因为不想被说成一个妒妇,所以始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慕容玉良明白如果让王氏知道,陈依云藏在自己的车厢中,那肯定又是一番麻烦,所以他才要陈依云回到她的车厢中去,然而陈依云就是不回,就是一定要跟他在一个车厢之中,不想把动静搞大的慕容玉良,只能是默许了陈依云的做法。
表面上虽然斥责陈依云不懂事,但是真的等到陈依云依偎在自己怀中,而自己的正妻王氏就跟在后面的时候,慕容玉良内心也是感觉得十分的刺激,如果不是还是有点理智和矜持,他甚至想要就在这车厢当中和陈依云发生点什么。
头部靠在慕容玉良的肩膀上,陈依云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再次向着慕容玉良询问道:
“老爷,你说玉京和易京那个更加繁华啊?”
此话一出也似乎是把慕容玉良给问住了,让他陷入到了思考当中,良久之后他开口说道:
“如果是放在以前的话,那肯定是玉京更繁华,这天下比玉京更繁华的恐怕只有洛安了,江南的江宁,临安,江都,淮南的寿春,多少还是要差一些!易京边陲之地就跟不用提了··································”
“不过现在随着我奉武军的全力经营,易京现在和以前已经是天差地别了,成为了这乱世中一片欣欣向荣的乐土,而玉京因为连年的战乱,以及高氏父子在冀豫的横征暴敛,玉京也是有所衰落,此消彼长之下现在谁更加繁华,讲真还有些说不好!”
“如果说非要选择一个的话我会选择易京,毕竟在大帅的治下易京真的是焕然一新!”
陈依云闻言点了点头,然后又是问道:
“既然如此的话,那老爷觉得你主政冀豫后,能够让玉京重新超越易京吗?”
听到这个问题慕容玉良,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摇了摇头说道:
“很难!”
说完慕容玉良神色中也是浮现出些许向往之色,主政辽阳的这段时间,他虽然也算是尽心尽力,继续推动叶明盛交代的改革,保证社会公平正义,鼓励农商业发展,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在辽阳名声非常的好。
但是因为辽阳位处边陲,每年有小半年的冬天,天气气候让慕容玉良很是苦恼,所以他始终还是想着,如果有机会的话能够调回关内任职,此次叶明盛整顿冀豫官场,也是让慕容玉良有了想法,考虑是否主动向叶明盛上书调往冀豫·····························
不过因为之前都说慕容辉将会接任冀豫按察使一职,因此慕容玉良也知道,他不可能再去冀豫任职了,毕竟像冀豫这种大省,叔侄二人一个执掌布政司,一个执掌按察司,就算叶明盛不在乎,也太容易让人说闲话了,所以考虑到侄子的前途,慕容玉良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等待着未来其他的机会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叶明盛竟然没有让慕容辉担任冀豫按察使,而是让纪衡去做按察使,而慕容辉则去做纪衡的位置,如此做的目的就是能够让他,能够去做这个布政使主政冀豫!
虽然因为叶明盛领兵出征,慕容玉良还没有去见过叶明盛,但是慕容玉良也知道叶明盛这么做的用意,一方面是用他的经验和能力来继续完成冀豫的改革任务,另一方面也是用慕容家人脉关系,来帮助奉武军更好的掌控冀豫。
对此慕容玉良也是很感谢叶明盛对他的信任,以及对他能力的认可,每每一想到自己可以主政冀豫这样人口数百万的大省,慕容玉良都会心潮澎湃,他的父亲,他的爷爷,都曾在这片热土上挥洒过汗水和智慧,、
他年少时候也在这片土地生活过,他对于冀豫是有感情的,再加上背后有叶明盛强力支持,他慕容玉良有信心能够对冀豫完成改革,带领这片土地数百万的百姓走向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