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边龙 第十一节:掌掴毒舌妇

貂蝉所赠金币,成色极佳,铭文清晰,入手沉甸甸的。

可问题是,这根本不是市面上流通的货币。

两汉金五铢,多为赏赐、馈赠之用,寻常市井根本不收,边地百姓更是见都没见过。

若在正规集市拿出去买粮换物,人家只当你是哪里来的骗子,或是偷了贵人私藏的逃奴。

但云中的这处马市,却不同。

这里不是什么正经市集。

此地在长城外围,三十里外就是鲜卑、乌桓的草场。

汉廷的政令传到此处,早被风沙磨去了棱角。

没有官吏来收税,没有符传来验核,也没有人管你拿的是五铢还是金饼,是抢来的赃物还是祖传的宝贝。

几十年来,胡人南下,汉民北逃,在这片两不管的地界,渐渐聚起了人烟。

汉人带来铁锅、布帛、盐块;胡人带来战马、皮革、乳酪。

语言不通,便用手比划;成色不足,便用牙咬。

交易成了,各自掉头,不问来路,不问去处。

久而久之,竟成了一处不大不小的私市。

李健听过这地方。

原身在定襄戍边时,曾听那些老兵提起过。

没人管,也管不了。

唯一可惜的是,这等成色的金五铢,在这私市里反倒成了累赘。

胡人认金银,却不认汉家朝廷的铭文;汉商认成色,却没几个见过这般精细的官铸赏赐之物。

李健连问了三家,开价最高的也只肯出到一千二百钱,直接腰斩。

他没再犹豫,换了一家专营木料的胡商摊子。

不啰嗦,不讲价,直接用金币换实物。

上好的松木檩条,四根;杂木椽子,两捆;茅草帘子,八领;以及一些必要的橼梁木材。

胡商眯着眼,用指尖在金币边缘刮了一道,凑近看了半晌,才终于点头认可。

这倒不怪他,毕竟金五铢再边地实在少见。

放在洛阳城中,能换来的东西,可不止这些。

第二枚金币,只能换成五铢钱,采购了些窗纸、麻绳和一些所需杂物等。

最后剩下近千五铢钱,李健站在市口,看向那几个蹲在残垣墙根等活计的匠人。

领头的是个五十来岁的老汉,自称姓郑,凉州人,逃荒逃到这马市,靠给人搭窝棚混口饭吃。

他身后跟着两个徒弟,一个瘸腿,一个看起来有些木楞的青年,还有十来个帮工。

“活不远,定襄城南十五里堡荒村。三间房的料,管饭,日结。”

郑老汉眼珠子转了转,半晌伸出一根手指。

李健摇头:“一天七钱,料我自己出。”

“十个钱,不能少。”

“八个钱。干完若好,再添十钱吃酒。”

老汉盯着李健,见他是个爽快人,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慢慢把手缩回去。

“行,定金三十钱,留个印信。明早我会带帮工,一块过去。”

李健点头,付了定金,起身去雇车。

驴车是向马市一家专营脚力的汉人租的,车夫是个寡言的老头。

也不问货要拉去哪,只管把木料一捆捆码好,牵过那头灰扑扑的毛驴,套上辕,跟着李健同行。

这一阵忙,待回到荒村,已是日落西山。

刚进村,李健就看到一群人围在村口。

晚风夹着尖锐的笑骂声,遥遥传来。

李健没听真切,只断续飘进几个字眼。

他让老郑头将驴车停在村口老槐树后头,自己先下了车。

暮光之下,七八个妇人围成半圈,对着中间那道单薄的身影指指点点。

苏婉低着头,怀里抱着小禾,一动不动,脚边散落着摔碎的陶罐碎片。

她原是来村口汲水的,还没来得及走,便被这群人堵在了这里。

小禾把脸埋进她颈窝,小小的肩膀一抽一抽,不敢哭出声。

“哟,还有脸出来打水呢?”

为首的胖妇人叉着腰,嗓门亮得半村都能听见:“昨夜里那大火烧得半边天都红了,你家那个野男人干的吧?放火畏罪逃命,留你娘俩在这儿,还当自己是贞洁烈妇呢?”

旁边一个瘦长脸的立刻接上,唾沫星子横飞:“可不是!听说那姓李的早跑了,指不定就是被你克跑的!前头死一个,这个又跑路,啧啧,这不是克夫命是什么?天生的扫把星!”

“克夫也就罢了,还带着个拖油瓶,也不知道当初分边户时是怎么分的,这等货色也能轮到那读书人?”

“什么狐媚手段,就这副芦柴棒身子?怕不是人家可怜她,权当收个使唤丫头!”

“哟,人不可貌相嘛,越是这种低眉顺眼的,骨子里越骚……张开腿就能开工,水路旱道样样精通。”

“这种狐狸精,合该赶出村去,留在咱们这儿晦气!你看她那副模样,装得跟个受气包似的……”

污言秽语就像是涨潮似的,一浪盖过一浪。

胖妇人骂得最凶,唾沫星子几乎溅到苏婉脸上。

冷不丁的。

啪!

一记清脆的耳光,响彻暮色。

胖妇人的左脸突然侧向一边,半边腮帮子肉眼可见地红肿起来。

她整个人像被使了定身法,眼珠转了半圈,才反应过来。

李健不知何时已走到她面前,打脸的手还没完全放下。

“你……你敢打我?”胖妇人捂着火辣辣的脸,尖声破了音,“你个逃犯!贼配军!居然敢打我!”

啪!

李健理都没理她,抬手又一记,右脸。

这下对称了。

胖妇人被打得连退两步,撞在身后人身上,满眼不敢置信。

她男人是个逃兵,懂些舞枪弄棒,自身又膀大腰圆,平日里哪有人敢招惹他。

“你你你……来人啊!杀人啦!贼配军打良家妇……”

李健往前踏了一步。

那胖妇像被掐住脖子的母鸡,后半截话生生噎了回去。

“良家妇?你见哪个良家,在村口堵路,污言秽语欺凌孤女?按我朝律法,造谣构陷、嚼舌根嚼,当判割舌。”

李健声音不高,目光冷冷扫过其余几个妇人。

人人噤声,个个垂头。

读书人嘴里蹦出来的罪名,她们可不敢赌真假。

方才还聒噪不休的几个贼婆娘,此刻恨不得把脑袋埋进裤裆里。

就在这时,路口阴影里炸开一阵脚步。

七八条汉子拎着锄头木棒涌出来,领头之人正是叶不凡。

他提着一根齐眉木棍,敞着怀,露出一巴掌宽的护心毛,横肉堆得满脸都是。

胖妇人瞧见,像垂死的老母鸡见了救星,扯着嗓子嚎起来:“当家的!你可来了!这贼配军打人!他打我!你看我这脸!”

叶不凡瞥了一眼自家婆娘肿成猪头的脸,瞪向李健,嘴角慢慢咧开。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昨夜里放火畏罪潜逃的那位。怎的,逃出去一夜,胆儿肥了?敢打我婆娘?”

他把齐眉木棒往掌心一掂,不轻不重地敲着。

“识相的,留下这车东西,滚出定襄,我饶你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