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带我去淘金 第68章 荀展的孝心

荀展不知道,他也不关心,他此刻正在享用着美味的熊掌,一顿一只!

而他也终于尝出来,哪一只熊掌真的好吃了。

荀展更不知道,就在自己猎杀公熊之后,克莉斯就已经退出了比赛,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英姿之后,就算是贮存了食物,克莉斯也没有信心在再继续下去了。

当克莉斯坐上飞机,飞机打石屋头顶经过的时候,克莉斯望着下面坐在石屋门口,也不知道啃着什么的里奥,用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话呢喃道:“他简直就是个魔鬼!”

除了魔鬼,她真的不能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才能在十几米和公熊对峙的时候,以冷兵器杀掉公熊,而且自己还一点伤没有!

这时候的荀展抬头也望着飞机,他不知道飞机是过来接克莉斯的,他不知道自己那一击,直接击溃了这个女人的信心。

他这时候想的是别的事。

什么事?

家里的熊掌吃完了!

四只熊掌,仅撑了三天,就被荀展给吃完了。

没办法,这玩意啃起来真的比猪蹄好吃,怪不得老祖宗把它们列为八珍之一。

这么说吧,作为一个理科生,文学素养一般般,荀展只能评价一句:太**好吃了!

唯一让他觉得有点稍稍不满的是,后掌吃起来腥味重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棕熊**走路都是一边走一边尿,后掌踩尿踩多了,怎么煮都带着一丝丝的尿骚味。

当然,也可能是荀展这边作料不够,但这时候他也没有办法上网,更没有办法请教国内的烹饪大师。

反正,将就着吃吧!

熊掌下肚,现在荀展吃别的总差了一点味道。

这也可以理解,你想想,你要是有一个炖的微颤颤的猪蹄,就算有别的菜,比如烧鸡啊,烧兔子啊,你选哪一个?

别人可能选别的,但荀展一定会选猪蹄!更何况,现在不是猪蹄,而是熊掌。

这么说吧,光是个头一个熊掌就胜过七八个猪蹄,这么个家伙捧在手中,一口咬下去,全特喵的糯糯的胶质,谁不上瘾?!

所以,啃光了最后一个熊掌的荀展,有点怅然若失,有点心有戚戚,就连最后一根骨头都没有舍得扔给旁边的米纱,自己捧着嘬了好一会儿。

实在是嘬不出味道了,这才扔给了旁边的米纱。

而米纱仅是嗅了一下,就把脑袋挪开了,因为骨头被主人嘬的都嗅不出肉味了。

这时候养叼了嘴的米纱也不乐意吃这玩意。

米纱已经不是那只被母亲抛弃的熊崽子了,它现在对于食物是有要求的,是一只上进的熊崽子,是一只对于生活质量有想法的熊崽子,是一只正能量的熊崽子。

总之,没有肉味的骨头,米纱都懒得啃上一口。

“哎,熊掌如美人啊!”

荀展望着自己丢到的骨头,不由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至于熊掌为什么拿美人来比喻,可能是现在荀展觉得自己想而不得吧,反正就是一想到现在家里没有熊掌可吃了,荀展没由来就是一阵难过。

啊~~!

想到了情浓处,荀展不由发出了一声呼喊。

这一嗓子,不光是把旁边的米纱给吓了一跳,连不远处饱食正趴着的几只狼给也给吓着了,这些家伙抬头望向荀展的方向,一双双狼目中全是疑惑:这家伙是怎么了?不会是想吃我们了吧?

想到这里,群狼不由哆嗦了一下。

荀展对于狼肉自然是没什么兴趣的,又粗又柴的东西,他现在看都不想看,连狼皮都不想要。

对于美味熊掌的向往,望荀展的目光不由向着自己石屋旁边撑开的熊皮投了过去。

“一张皮子是不是太少了?”

荀展心中开始盘算了起来,他觉得奶奶腿不好,熊皮护膝是不是小了一些,奶奶该弄个熊皮的裤子,老人家嘛都是怕冷的,熊皮往身上一穿肯定比什么衣服都保暖。

熊皮的裤子有了,外套总该有吧,要不然下身熊皮,上身假皮什么的,不是显得自己这个孩子不孝顺嘛!

怎么就舍不得给老人家整一身行头!?

嗯,这样的话,那么这一张熊皮可能还不够!

奶奶有了,爷爷的年纪也不小了,不能厚此薄彼不是,奶奶是奶奶,爷爷就不是爷爷了?老是长辈,都是至爱亲长,要做到一视同仁!

荀展觉得自己别的本事没有,论起孝心来,这世上也就是自家哥哥和自己一较长短,别人都差了一些。

那爷爷有了,父母就没有老的一天?

现在有机会,肯定也要准备上啊,要不然?还是显得自己不够孝顺嘛。

孔子都说了:孝顺,就要给长辈们准备一身熊皮行头!

孔子又说:不孝有三,皮草为大!

孔子的话能错?那是万万错不得的,咱是中国人,就信孔子这一套!!

一想到这儿,荀展立刻觉得,熊掌,哦,不是,熊皮真是现在自己最迫切的需求,没这个就对不起长辈,对不起祖宗,对不起……算了,不能算,算起来**能算到三国老荀家那头去。

想起熊掌,哦!又错了,是熊皮,荀展立刻精神一振!

抄起鱼枪装进自己枪囊中。

“走,米纱!”

米纱一听,立刻觉得主人大约要是带自己出去玩,立刻腾的一下子就站起来了,撒欢似的跑前跑后的。

这时候的米纱可不怕任何东西,什么成年同类,什么美洲狮野狼的,在自家主人面前就是一盘菜!

米纱现在很吊!

这里除了荀展这个主人,就没有它不敢吼的活物!

看到荀展这边一动,不远处的几只狼也跟着站了起来,本能让它们觉得:这人似乎要出去打猎去了。

现在熊肉已经吃光了,但肚儿鼓圆的狼,开始为下一顿打算了。

狼可不傻,知道这位出去,怎么着自己都能从中捡点东西果腹,从现在发生的情况来看,似乎比它们自己打猎的收获还要大,更何况还不用花力气吃饭,傻狼才不跟上。

就这么着,荀展带着米纱钻进了林子里找熊,而几只狼则是吊在后面,随时准备蹭点吃喝。

不得不说,这小队伍,顿时就有了一种浩浩荡荡的气质了。

这样的队伍出去,能有什么收获?

小动物嗅着味就颠了,大的?暂时还没遇到。

转悠了好久,荀展这才猎了一头傻鹿,也不知道这玩意是怎么了,看到自己也没有跑,说实话,荀展觉得自己要不干死它,都有点对不起它的傻脑子。

扛着鹿回来,荀展给自己和米纱留了鹿排还有两个鹿键子,至于别的全都扔给了几只狼。

当天晚上,荀展就给自己炖了一锅的鹿肉,味道还成,比熊掌差不少,但比鱼肉好。

不过,当晚上荀展躺到床上的时候,就难受了,浑身开始燥热,翻来覆去的怎么着也睡不着,脑袋里就想着两个字:女人!

这时候,荀展才领略到,为什么以前古代的影视剧中,男人只要涉及到传宗接代,床弟间的威猛,就得喝点鹿血了。

这玩意真不适合他这样年纪的人吃,原本身体就不虚,现在这一顿鹿肉啃的,把自己的鼻血都给啃出来了。

燥的一晚上没有睡着,起身到河边愣是擦了几把凉水澡,这才把自己体内的燥动给压下去。

不好意的是,荀展这一顿鹿肉吃的,燥热的时候脑瓜子里都特么跳出克莉斯那个脏婆娘了,这可把荀展给吓坏了!

燥的睡不着,偏偏米纱这货睡的那叫一个香,气不过的荀展每隔上个把小时就踹上一两脚,看着睁着小豆眼无辜望向自己的米纱,心情才能好上一些。

直到第二天一早,身心的燥热这才消去,早上到了河边上洗漱,擤鼻涕的时候,直接擤出了一个半干的血块。

可见鹿肉对于荀展这样火气极旺的稚儿有多大的杀伤力。

野生的鹿肉是不能吃了,荀展觉得还是去弄熊吧,熊掌不上火!

于是第二天,荀展又带着自己的小队伍钻进了林子里。

走一段就在树上刻个记号,防止自己跑迷路,荀展就这么在林子里探索着。

又探了一天,这一次运气比较好,看到了几坨新鲜的熊屎,老大的熊屎,有一坨都差不多有荀展的手臂这么粗,还是新鲜的。

荀展知道,这头熊就在附近,但死活就是找不到。

没办法,荀展的鼻子又不灵,怎么可能找到熊。

一无所获的回来,吃了几条鱼之后,次日又钻进了林子里。

又遇到了几坨熊屎,每当遇到熊屎的时候,荀展都会蹲下来仔细看,这么一来二去的,跟在荀展身边的狼群中总算是有个聪明的狼理解荀展想要干什么了。、

这货在找熊!

一想起那如同小肉山一样肥美且富含脂肪的熊肉,此狼便不由舔了一下嘴唇。

它抬起头,冲着空气中轻轻嗅了起来,一边嗅一边发出呜咽声,向自己的同伴传递自己的发现。

几只狼很快就明白了同伴的意思,一个个全都在周围嗅了起来。

以前狼群是避着熊的,现在狼群是找熊,以它们的嗅觉,很快就在空中气嗅到了拉完屎的熊离去的方向。

“嗷呜!”

狼群冲着荀展低嗷了起来,向着熊离开的方向跑了几步后,便冲着荀展呜咽着,提醒这个杀熊狂跟上。

“哎,可以啊,够聪明!”

荀展也领会到几只狼的意思了,于是立刻便跟了上去。


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