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狂卧底,从狱中留后到登基称帝 第22章 满江红

皇后娘家乃开国元勋,三朝元老,根深蒂固。

而淑妃主要仰仗其兄长并肩王的军事力量,拥兵三十万,镇守南方玉门关。

跟漠北王不相上下。

皇后环视在场诸位大儒,平静地道。

“何人赋诗一首,压过淑妃那**人。”

淑妃想要游湖,那就让她游不成。

在场太学宫诸多博士,脸上均浮现出不屑之色。

“哼,些许竖子罢了,皇后何必忧虑。”

“没错,进了太学宫,都得恭恭敬敬地称呼我等为老师。”

很快,众人就推举出一名精神矍铄的老者。

此人名叫公孙墨,乃是太学宫大祭酒,学问渊博,智慧超群。

同时也是慕容婉儿的老师,深得她的信任与敬重。

像王思仁等后辈,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让他出手,无疑是降维打击。

慕容皇后目光殷切,轻声道。

“有劳老师了。”

公孙墨躬身一拜,又环视一圈儿同僚。

“如此老朽就当仁不让了。”

手捻胡须,沉吟半响,公孙墨提笔在绢帛上一挥而就。

下人接过绢帛,双手呈给慕容皇后。

慕容婉儿接过布帛,吟诵出声:

大武旗帜满边关,将军染血卧沙场。

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天海关。

忍不住赞叹道。

“好诗好诗,老师的一腔爱国之情,可昭日月。”

众人也相互传阅,纷纷交口称赞。

“不愧为我大武王朝的文坛巨擘,公孙大祭酒才高八斗,这首诗一出,天下谁敢争锋。”

“让王思仁那帮小辈,就算绑在一块儿,也不及公孙大祭酒的万分之一。”

“一帮土鸡瓦狗而已。”

公孙墨一捋山羊胡子,含蓄地谦逊几句。

慕容婉儿面带的色,就命手下将这首诗送去贞淑宫,冷笑道。

“哼,我不信淑妃那帮青年才俊,能写出比老师更好的诗。”

跟我争夺人才,你淑妃还差得远。

大武王朝诗歌盛行,往往以诗来评价一个人的才学。

“战贴”很快下到贞淑宫。

淑妃抓着绢帛凤眸泛冷光,她自然能看出这首诗意境不凡,心中充满了嫉妒。

随即,传给在场的众多年轻才俊观看。

“皇后这是在公然挑衅本宫,以为我这里没人,想看本宫笑话!”

“何人能写出比这意境更深远的诗,本宫就点他作陪泛舟游湖。”

能与淑妃同船游湖,那是莫大的殊荣,日后必定平步青云,飞黄腾达。

往年,都是他们内部比,最后王思仁摘冠。

可没曾想,今年皇后居然出手了。

众多青年才俊一看这诗都傻眼了。

意境深远,悲壮雄浑,抒发了诗人一腔爱国之情。

当朝除了太学宫大祭酒公孙墨之外,无人能写得出来。

纷纷摇头,无人敢自取其辱。

淑妃殷切的目光落在王思仁身上。

“王思仁,在场的众多才子中,你的学问最好,莫要让本宫失望。”

王思仁还有几分自知之明,躬身行了一礼,惭愧道。

“此诗乃在下的老师公孙先生所作,在下才疏学浅,距离他老人家相差甚远,恐怕难以胜任。”

当学生的跟老师斗诗,纯粹是在找虐。

淑妃一拍桌子,脸就沉了下来。

“岂有此理!”

“你们平时自诩才华横溢,夸夸其谈。”

“到头来,却连个公孙墨都斗不过,岂不是让皇后瞧本宫的笑话。”

“本宫要你们这帮废物还有何用。”

淑妃气得将心爱的茶杯摔碎,凤眸燃火,就连怀里那琉璃猫也被扔了出去,喵呜一声躲进桌子底下。

她好胜心极强。

更何况皇后是她的死对头。

她又怎能甘心被对方给压下去。

众多士子纷纷惭愧低下头。

技不如人,如之奈何。

现场静悄悄的,落针可闻。

秦朗就站在淑妃身后的角落里,眼观鼻,鼻观心。

他是来杀淑妃的,可没兴趣搅进这些后宫的争斗之中。

最后,淑妃颓然长叹,手扶雪额,闭上眼睛无力挥了挥手。

“罢了,这次泛舟游湖就暂时取消了。”

“本宫累了,你们退下。”

秦朗蓦然睁开眼睛。

不去游湖,老子怎么能有机会下手。

皇后前来下战贴的女仪官,目睹到这一幕,得意轻蔑之色溢于言表,冲淑妃屈膝福了一礼。

“奴婢会将此事,如实禀告皇后。”

“且慢!”

忽然,秦朗大步走出,冷笑道。

“区区一首诗而已,何足道哉。”

“在下七步成诗,替淑妃挣回颜面。”

在座的众多学子,纷纷鄙夷。

“一个当差的下人,也敢口出狂言。”

“井底之蛙,大言不惭。”

“这不是让你生搬硬套。”

王思仁呵斥。

“放肆。”

“你小子还有完没完了,你要能七步成诗,我从这里跪着爬出宫门外”

他心中正憋着一股子火,无处发泄。

“住口!”

淑妃一挥手,现场安静下来。

凤眸顾盼流转之间就落在了秦朗的身上,带着一丝饶有兴致。

“好,本宫就给你这个七步成诗的机会。”

秦朗朝着淑妃一拱手,转身折扇指向王思仁。

“记住你方才说的话。”

王思仁昂着脖子,气道。

“你成不了怎么办?”

“那我就从这里爬出去,劳烦淑妃给当个见证,免得这家伙耍赖。”

淑妃微微点头,令人取来笔墨跟绢帛。

秦朗放下手中折扇,手持毛笔饱蘸墨汁,一步踏出,笔尖落在绢帛上,刷刷点点,游动如灵蛇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第二步踏出。

抬眼望,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边关耻,犹未雪。

第四步……

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最后一步落定,刚好七步。

笔落。

诗成!

静!

寂静无声!

众多震惊的眼神瞧着秦朗。

王思仁呆若木鸡。

这首词,节奏铿锵,情感如江河奔涌,凸显出悲壮豪迈的边塞风格。

无论从意境格局还是气势,都要远远超过公孙墨的那首诗。

两者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难以相提并论。

如果非要比,那就是草鸡跟凤凰。

**!

淑妃紧盯秦朗,一扫胸中憋闷,凤眸绽放亮光,激动地高声道。

“好诗!”

“笑谈渴饮匈奴血,壮志饥餐胡虏肉。”

“读来令人热血沸腾,而且这字也写得如此漂亮,堪称书法大家。”

“没想到本宫身边的一个侍卫,竟然有如此绝世才华。”

“当一个侍卫屈才了,本宫会奏明圣上,破格提拔你为这一届的金科状元。”

大武王朝考取功名有两条途径。

第一条就是按部就班,寒窗苦读数十年,考取功名。

这是绝大多数读书人的出路。

第二条腹有经天纬地的才华,深受皇帝青睐,御笔钦点,直接从水里捞上来。

相当于弯道超车,咸鱼大翻身。

秦朗无疑属于后者,一鸣惊人。

淑妃哈哈一笑,将秦朗做的那首词,递给皇后那名贴身丫鬟。

“回去转告皇后,这首诗是我身边一个贴身侍卫所做。”

“她若不服气,可让公孙墨再多做几首,看看能不能压得下去。”

“是淑妃娘娘。”

那名丫鬟屈身福了一礼,双手捧着那首词落荒而逃。

其实,秦朗并无炫耀之意,也没兴趣当什么金科状元。

他只是不想让淑妃取消泛舟游湖的计划而已。

秦朗讥讽目光,落在王思仁身上。

“该兑现你方才的承诺了。”

“……”

王思仁一张脸涨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求救的眼神看向淑妃。

淑妃根本就不看他。

她现在眼里就只有秦朗,面如冠玉,墨眉如剑,眸绽星光,偏偏还如此的才华横溢。

内心深处的某根弦,被轻轻地拨动了一下,凤眸泛起异样神采。

“王思仁,愿赌服输。”

“在场这么多人可都听见了,别告诉本宫,你输不起。”

最后,无奈之下。

王思仁只好无比憋屈地从这里爬了出去。

身边众多才俊形**墙遮挡。

即便如此,那也是丢人现眼,狼狈不堪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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