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第119章 见血(加更,求月票求追订!)

【事实证明,想要在龙金城站稳脚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它需要你去面对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接下来,让我们重新复述一遍龙金城的三大高危地带——

风俗店、酒馆、深井地下城。

你问我为什么这些地方最为危险?贫民窟难道不该有一席之地吗?

拜托,冒险者可不会住在贫民窟……】

自从决定将【金色橡树】搬到龙金城的第一天起,唐奇与凯瑟琳就明白,他们没办法安稳的把钱赚下去。

甚至就在前两天洗完澡、深夜相拥畅聊的时候,他们还躺在床上打赌,‘醉酒闹事的冒险者’与‘同行雇佣来的小混混’,究竟哪一个先到。

如今看来,还是唐奇更有远见一些:

“【金色橡树】就这么大,喝不到星梅酒的人,自然会流向别处的酒馆去。

这么竞争下来,他们短期内的确会小额亏损一部分,但也不至于头一开业就使什么绊子。

但是那帮刀口舔血,经常在地下城压抑的冒险者,本来就没多少人尊重法律。

等到喝醉以后,更不会跟你讲道理……”

如今,唐奇只是缓缓掀开后厨的帘幕,看清那站在吧台前的冒险者样貌,便知道对方打地什么主意。

美貌是上天赋予的恩赐。

也是带来麻烦的诅咒——

“你**给老子再说一遍!?”

凯瑟琳并不显得畏惧,甚至被指着鼻子大骂的时候,都没有向后退却一步。

她很清楚,退让从来不会带来安宁,只会他们得寸进尺:

“我们欢迎每一位寻求美酒的顾客。但如果您是为了别的目的而来,很抱歉,请恕我们无法招待。”

“老子有钱、有钱知道吗!?”

不知道是被拒绝的气恼,还是酒精的挥发,让那位冒险者的面颊通红。

他不断捶击着吧台,放下一袋金币:

“一百枚金币都拿不下你?”

“如果您需要释放压力,那我的建议是出门、右转,布瑞娜小姐今夜似乎还没有遇到客人。”

“谁**是布瑞娜?”

冒险者挑了挑眉,向身后的酒鬼们大吼着。

他的喊声吸引了酒馆大部分目光,大多数人对于这个败坏酒兴的醉汉没有什么好感。

一个模样像是灰猫的斑猫冒险者嗤笑道:

“哦,那位四百岁的老侏儒!她就喜欢你们这种没毛的人类,不得不说,让她来匹配你那可怜的小肉虫刚刚合适!”

“去你的!”

那人大骂着,仅剩的理智让他没去和那些武装整备的冒险者起冲突。

反而看向了凯瑟琳,指着她的鼻子骂道:

“一百金币不够是吧?好,你开个价——一百五、一百八、两百?靠,你**镶着金子呢是吧?”

“吼——”

听着冒险者侮辱性的价目,安比压抑不住吼间的怒气,就要伸出尖利的爪子冲出后厨。

却被唐奇一把拽住了衣领:

“等等再出去。”

“为什么?”

小姑娘不明白这么做的用意,却又下意识的选择相信唐奇。

“龙金城不比星梅镇,这里人多眼杂,而且大部分都是不要命的冒险者,不是种地的农夫。

你如今看到的一切,都是想要在这里开设酒馆所必须经历的——

如果没有相应的对策,那这家酒馆也没办法长久存在下去。

先看看你姐姐怎么做。有我兜底,你还怕她受伤吗?”

唐奇明白,也许在驻足龙金城的这段时间里,他可以帮助凯瑟琳阻挡大部分的麻烦。

但自己却不会永远停留在这里。

在这之外,他想要看看凯瑟琳是否拥有一些独立应对麻烦的办法。

她的选择,决定着唐奇能否更安心的离开。

“但是安比待会儿还是会冲出去,挠破那个坏人的脸!”

“当然,你的爪子也是我们的对策之一。”

短暂的安抚之后,吧台的冲突也变得越发喧嚣。

冒险者的几个同伙拉了拉他的链甲,嘲笑道:

“都**说了你搞不定这个女人。现在好了,没睡上女人,还得了个【肉虫】的外号,丢人丢大了——

别**在这浪费时间,今天好不容易才宰了头肥羊、赚了一票大的,先喝高兴了再说!”

似乎是觉得丢了面子,【肉虫】的脸色越发通红:

“滚滚滚,老子说了,今天这个娘们睡定了!”

他又转回身子,拍了拍桌板,

“老子有钱——三百金都够去【欲望天堂】玩个全套了,现在只要你一晚上,不过分吧?

当然,你要是个雏儿,我还能再加一点。”

“这位先生,如果您仍然要胡搅蛮缠下去,恐怕我只能请您离开了。”

“离开?你怎么让我离开?腿长在老子的身上,你还能把我抬出去不成?”

【肉虫】嗤笑一声,就要伸手去拉扯她的手腕,

“三百金,你别**给脸不要脸——

啊!!!”

转瞬之间。

毫无征兆。

在【肉虫】那油腻而粗糙的手掌,试图伸向凯瑟琳的一刻。

掌心的一抹痛楚,便像是流进了他的血液,刺激着他每一寸神经。

迫使他狰狞起了瞳孔,不顾脖颈转瞬涌现的青筋,哀嚎痛叫起来——

“手、老子的手!?”

他的喊声非但没能惊扰酒鬼们的醉意,反倒让他们像是看到什么下酒的戏码似的,赫然爆发出一阵欢呼:

“嘿,真**利落!”

唐奇也不由眨了眨眼,看清【肉虫】那只鲜血淋漓的手掌后,惊呼一声:

“她还有这本事?”

安比甚至有些自豪地哼哼起来:

“姐姐可是跟男人们打过架的!”

其实那根本算不上是什么打架。

只是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更狠辣、更不好招惹一些。

那些调戏她、侮辱她的男人,自然而然就会被吓到。

所以在【肉虫】伸手的那一瞬间,凯瑟琳其实也没能用出什么极具章法的手段——她根本没学过。

只是根据经验,本能的后退一步,抽出藏在鞋靴中的短刀。

看准了对方的手掌,再手起刀落,将其直接钉在了吧台之上。

这不需要什么章法,动作够快、眼睛够准、捅人够稳便足以做到。

而【肉虫】显然是没能想到,眼前这朵俏丽的晨暮花,竟然还带着扰人的尖刺,以至于在大意之中难免扎到了手心。

飞溅的鲜血滴落在凯瑟琳的眼角,她甚至觉得有些恶心,连忙将它擦拭干净,但自始至终也没流露出一丝的慌张。

酒馆需要见血来维持威慑。

她也需要维持狠辣的形象。

便不能把紧张的本心表露出来。

“如果只是面对寻常的小混混,这应该足够吓唬到他们了。

但那是一伙刚从地下城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冒险者……

这些还不够。”

在唐奇的判断之下,【肉虫】果然大喊一声:

“沙滩的女儿,老子**夯死你!”

他似乎说了某个偏僻的侮辱性通用词语。

酒精的麻痹,与肾上腺素的抬升同时作用在他的大脑。

减轻着他的痛感,释放着他的怒火。

他紧接着将那柄插在手心的短刀整个**,也不顾淌血的右手,翻身就要闯进吧台之中——

作为一个经常出没于地下城的冒险者,他的眼力极好。

是不是行家,只需要抬手的第一个动作便足以分辨。

很显然,这朵带刺的晨暮花并不算在此列。

她的脚步有些虚浮、动作有些生疏,完全是凭借自己的大意,才有了先发制人的机会。

现在,他将扯住她的头发,按住她的头颅,将她整个脑袋磕在面前的吧台上,绝不会给这个**人第二次机会——

“真是一条可怜的肉虫,只敢跟个女人逞凶斗勇!”

“砰!”

在翻越吧台之际,他仿佛听到有人在骂自己。

起先他并没有当作一回事,因为没有这个时间。

可紧接着感到手腕一扭,没能支撑住他的身躯,迫使他倒头栽进吧台里,额头狠狠磕在了地上。

凯瑟琳知道那骂声来源于唐奇,心头短暂的惊慌也渐渐化作了安宁。

于是她下手更狠,随手从柜台中拿过一个酒瓶,径自砸在了【肉虫】那并未加以防护的后脑勺——

“砰!”

“好听就是好头!”

在笑骂声中,【肉虫】兀自背过气去,陷入进长久的梦乡之中。

凯瑟琳则拾起那柄染血的,跌落在地面的**,一把插在了面前的吧台上:

“很抱歉打扰了各位喝酒的兴致。等到待会儿把现场收拾干净,我将送每桌一杯星梅酒作为歉意。”

“为什么不是每人一杯?”

“我也要考虑成本,先生。”

“哈哈,我喜欢这女人!”

从容的应对,称不上折服这些冒险者。

却也有效地打压了一些不轨的心思。

至少现在,如果还想打她这副皮囊的主意,他们就需要再掂量掂量自己的本事了——

如果是为了睡觉,去风俗店就足够了,犯不上招惹这位狠辣的老板娘。

免得跟【肉虫】一样,强迫不成,还把整张脸面丢了进去。

凯瑟琳转而看向【肉虫】的同伙们,问道:

“请问你们是自己把他抬出去,还是我来请人动手?”

那伙人显然也没料到事情会朝这种方向发展。

他们彼此对视一眼,勾起嘴角,像是达成了什么心照不宣的沟通。

转而拥上前来,看向凯瑟琳:

“喂喂、不对吧?把我们的同伴打成这副鸟样,难道还想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不成?”

凯瑟琳叹了口气。

果然,她不能指望这些冒险者拥有一个下限。

这件事情还不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