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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因为她从小又争又抢
霍息沉手底下的人干活动作实在是太麻利了,几句话的功夫就已经把餐点都摆放好了。
助理走到她面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她这下是真的不好意思走了。
要不然就是不识抬举。
罢了!
免费的饭菜不吃白不吃。
反正霍息沉现在不方便下床,只能坐在床上吃,不用和他同桌吃饭,倒也不会被影响食欲。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吃饭时的那点儿小习惯还是没变。
林雾雪在享受美食的盛宴。
霍息沉在看她。
一个鬼鬼祟祟的影子正静悄悄的扒着门缝,偷偷的看着里面有钱人的生活。
内心羡慕不已。
像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拿着手机走到一个僻静的没有监控的楼梯拐角,“喂是我,我……我预约一个全身孕前体检。”
她决定了,她要给霍息沉生孩子!
她也要过这种人上人的生活。
一顿饭结束,林雾雪走了。
“这个季度的奖金翻倍。”
霍息沉看了助理一眼,心情颇好。
有钱拿,助理心情也不错。
顺便把今天霍总和林总的相处状态报告给了老夫人,老夫人一高兴直接给他转账发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这一刻,助理好像摸到了生财之道。
沈晴雪这几天一直在忙着融资补窟窿找合作的事情,每天都焦头烂额的。
处处碰壁就不说了,她万万没想到,她那天都已经在董慧面前主动成那样了,那个老女人竟然到现在还没动静!
不行!
再这样下去,霍氏集团迟早要暴雷!
嗡嗡嗡~
突然,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
沈晴雪看了一眼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快速调整了状态接听了电话,“喂,秋霜啊,怎么现在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是有什么事吗?”
“沈总,我可不是一个喜欢白拿别人东西的人,我们家林总后天晚上要参加一个慈善拍卖会。”秋霜抛出诱饵。
坐在一旁的林雾雪静静的听着,时不时的在纸上写下点什么。
“这场拍卖会对林总来说有什么特别的吗?”沈晴雪很会抓重点。
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一些企业太太或者是企业家,以及刚回国的一些家族继承人,都特别喜欢参加这种场合。
一来可以给自己加一层慈善大使的帽子,二来也能趁着这个机会活跃一下,在圈子里的一些大佬面前刷刷存在感。
顺便讨好一下。
“哈哈哈,沈总真是个聪明人,要不然我怎么这么喜欢您呢。”秋霜打直球,“我们林总虽然这些年一直待在国外,但是她毕竟是华国人,骨子里还是很喜欢咱们自己老祖宗留下的东西。”
“我听说,我也只是听说,这次的拍卖会好像有一个大家的字画,非常具有收藏价值。”
秋霜点到为止。
沈晴雪对她客气的不行,连连道谢。
最后才挂断电话。
秋霜放下手机,走到另一个书桌前看着笔墨还没完全干,明显是刚赶工临摹出来的作品,微微蹙眉。
好奇的问道,“林总,要不要我去一趟二手市场,这真的行嘛?”
不能说是赝品。
只能说是赝品中的赝品。
据她所知,像后天晚上那种规格的拍卖会,每拍卖一件拍品之前,都需要先把作品拿出来展示的。
万一沈晴雪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副赝品。
后面的戏还怎么玩?
林雾雪帅气的转动手上的钢笔,不以为意,“你怕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沈晴雪了,别看她表面装的知识分子名媛千金,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实际上却样样通样样松。”
全都是花架子,没什么真本是。
她的绘画功底不知道超过她以及市场上那些专门临摹大师作品的人多少倍了。
对付沈晴雪绰绰有余。
“那就行。”
老板都这么说了,她还不直接把心放在肚子里。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对于沈晴雪来说更是紧张又急切。
因为秋霜透露给她的一个信息,沈晴雪这两天把手里能动的钱都拿出来了。
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把保险柜里,那些从林家拿出来的东西派人拿到黑市去卖。
别说,林家虽然已经没落这么多年了,留下来的宝贝但是一如既往的招人稀罕。
每一件都特别好出手。
买家也都干脆利索,基本上不议价。
拍卖会当天,沈晴雪揣着一张一千万的黑卡,自信满满的赶去拍卖会现场。
正巧在门口碰到了林雾雪。
金钱权势最压人。
这次沈晴雪不仅主动和林雾雪打招呼,甚至把自己的姿态放的比上次还要低。
那模样,任谁看了心里都能了然,她在巴结林雾雪。
当然,林雾雪对她也是句句有回应。
甚至还给了她不少希望。
比如,谈话间不经意透露出她对霍氏集团很感兴趣,给她看自己最新设计的作品,以及工作室现在的现状。
接不完的订单,做不完的设计等等。
这些,都让沈晴雪更下定决心。
今晚一定要拍下大家的作品,送给林总!
“哈哈哈,林总,你说这个沈晴雪是怎么在霍家那种地方脱颖而出并且在霍氏集团话事人的位置上坐这么久的?”
“她那好忽悠的模样,看着就是白痴一个,你说啥都信,依我看堂堂霍家也不过如此嘛。”
林雾雪今天打扮的比较偏向公主,比平时的职业装显得更加亲近。
少了在公司的那股子霸气侧漏。
所以,秋霜今天的话不免多了一些。
林雾雪看了她一眼,抬手轻轻的敲了敲她的脑袋,“管住你的嘴,这里不是可以随便说话的场合,一定要时刻警惕。”
这是她第一次警告秋霜。
在她这里,凡事再一再二不再三。
超过两次,她就会公事公办,把人辞退。
秋霜意识到自己失态,立马闭嘴,乖乖的跟在林雾雪身边。
不过,林雾雪却忍不住想秋霜刚才问的问题。
为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她从小就又争又抢。
男人大多数都喜欢绿茶,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
可是职场不同。
一两天还能糊弄,时间久了,还是得有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