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炯继续道:“而且,如果是用细绳从背后勒颈,通常需要很大的力气,沙发上的压痕应该更明显、更凌乱才对。这个痕迹太规整了。”
撒贝宁被何炯的话点醒:“老何,你的意思是?”
何炯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我们再投一次票吧。这次,请大家抛开表象,想一想,谁的叙述里,存在哪怕一丝微小的、不合理的矛盾。”
第二轮投票开始。气氛比第一次凝重了许多。
王鸥因为强烈的动机和可疑的“药 酒”手法,获得了三票(何炯、撒贝宁、鬼鬼)。
白景亭依然有两票(王鸥、白景亭自己赌气投着玩)。
周轩,出乎意料地,获得了一票。来自何炯。
何炯看着周轩,眼神意味深长:“轩才子,你的推理很精彩,引导性很强。但我总觉得,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有时候本身就是一种破绽。”
周轩迎上何炯的目光,微微一笑:“何老师,我只是在尽力找出真相。”他心跳加速,但表情管理无可挑剔。
投票结果,王鸥票数最多。广播沉默了几秒,然后响起:
【真凶未被指认,游戏继续。】
众人再次哗然!王鸥不是真凶!
“还不是?!”鬼鬼惊呆了,“那到底是谁啊?”
撒贝宁猛地看向何炯投给周轩的那一票,又看向周轩:“轩才子……何老师那一票,难道……”
何炯深吸一口气,走到白板前,将时间线上的一个点圈了出来:“关键点,在于死亡时间的推定。”
“我们一直认为死亡发生在六点半到七点之间。但如果,死亡时间更早呢?”
他看向周轩:“轩才子,你坚持说你六点半离开时,死者还活着。但如果,你离开时,他已经死了呢?你只是制造了他还活着的假象?”
周轩面色不变:“何老师,这需要证据。而且,韵助理可以证明我之后的时间线。”
“韵助理证明的是六点五十之后。”何炯步步紧逼,“六点半到六点五十这二十分钟,你在哪里?你说你心情不好,在酒店里闲逛。有人能证明吗?”
周轩沉默了一下:“没有。”
何炯拿起那个药物残片:“你提到胃药和酒,引导我们怀疑鸥美人。但真正熟悉甄明星胃病和用药的,除了韵助理,就是你这位曾经的‘合作伙伴’。你完全有机会提前换药,并且知道他有睡前饮酒的习惯。”
撒贝宁也反应过来:“对啊!你完全可以在六点半之前就完成下药,然后离开。你所谓的听到他打电话,可能是录音或者根本就是你编造的!”
“你离开后,药效发作,他可能感到不适,拿起酒杯喝酒,加速了反应……死亡时间可能就在你离开后不久!”
周轩的大脑飞速运转,他知道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他不能承认,必须反驳。
“这些都是你们的推测。证据呢?你们有证据证明我换了药?或者证明我六点半时死者已经死了?”
何炯走到沙发旁,指着那个压痕:“这个痕迹,我越看越觉得,像是一种工装裤腰侧常见的挂饰摩擦留下的。”
“轩才子,你今天穿的这条裤子,好像正好是工装裤吧?能让我们看看你的裤腰附近吗?”
周轩心中一震。他千算万算,没算到何炯观察力如此细致。他下意识地侧了侧身。
这个细微的动作,被撒贝宁捕捉到了。“轩才子,请你配合一下。”
周轩知道,再掩饰就是心虚了。他坦然站直:“可以。”
何炯和撒贝宁上前检查,果然在周轩工装裤右侧腰袢附近,发现了一处轻微的磨损痕迹,与沙发背后的压痕形状有相似之处。
“这能说明什么?”周轩强作镇定,“这种裤子有磨损很正常。”
“但结合所有线索,就不正常了。”何炯看着他的眼睛,“你有动机,你有知识,你有时间,现在还有了可能的物证关联。”
“你利用和韵助理的关系制造不在场证明,并巧妙地引导我们怀疑白rap和鸥美人。”
“整个过程中,你表现得过于冷静和逻辑清晰,不像一个被侮辱的创作者,更像一个……掌控全局的导演。”
周轩沉默了。全场鸦雀无声。赵灵韵难以置信地看着周轩。
撒贝宁进行最终陈述:“我认为,真凶就是——轩才子。他利用药物和酒精相互作用,导致甄明星死亡。”
“然后,他可能利用某种工具(比如用腰绳套住风扇钩子)辅助,将死者吊起伪造现场。”
“沙发后的痕迹,可能是他等待药效发作,或者布置现场时不经意留下的。”
“他最大的失误,就是试图过于完美地操控整个推理过程,反而引起了何老师的怀疑。”
最终投票开始。几乎所有人都把票投给了周轩。
广播声终于响起:
【指认成功!本案真凶是——轩才子(周轩)!】
灯光大亮,节目效果拉满。众人一片惊呼和赞叹。
鬼鬼跳起来:“天啊!周轩你太厉害了!把我们全都骗了!”
白景亭冲出笼子:“我就说不是我吧!轩哥你这演技绝了!”
王鸥也松了一口气,佩服地看着周轩。
何炯和撒贝宁走过来,何炯笑着拍拍周轩的肩膀:“厉害,差点就让你赢了。你的心理素质和布局能力太强了。”
撒贝宁也感叹:“后生可畏啊!你这脑子,不来我们《今日说法》可惜了!”
周轩这才露出“真凶”被揭穿后的笑容,对着镜头和嘉宾们鞠躬:“承让承让,主要是剧本写得好。”他幽默地化解了气氛。
赵灵韵走到他身边,捶了他一下:“你居然连我都骗!我还那么努力帮你找证据!”
周轩搂住她的肩膀,低声笑道:“这不显得你演技自然嘛。”
节目录制在充满戏剧性和笑料的氛围中结束。
周轩凭借其高智商和冷静的表现,再次给所有人留下了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