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老百姓下手?我看你是活腻了 第7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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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那么银行就要主动参与或者追加银行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然后在一个案子里把这都解决了。

但……就像是打官司你得去正规法院一样,有的时候就是没追加,甚至打官司的时候你都不知道有抵押,那就没办法了。

法律这东西就是这样,你说能解决问题吧,确实能解决,但有的时候它也确实没用。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周云带着那位赵老师的一份判决书一份调解书出了门,直奔新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份判决书是她起诉小三要回房子的,另一份就是双方离婚的调解书。

调解书上写的很清楚,双方经过调解离婚,双方财产很好分,本来就是各管各的,双方每个月都拿一笔钱出来作为家庭的共同开支。

离婚的时候赵老师的想法就是,对方**了,那作为过错方肯定要少分钱。

所以经过调解,就把那套房子拿到手了。

毕竟那套房子真的说起来五百万肯定值得,抵押也顶多是两三百万的样子,也算是对方为**付出代价了。

结果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狠,买房子的钱都是借的不说,而且提前做好了财产隔离,成了老赖,以至于现在,房子只是名义上有所有权,实际上根本拿不到,而且还要承担那七百多万的债务。

要想过户怎么办,简单,你把抵押的钱还上就能申请过户了。

至于共同债务那个,很多人好像不太明白,这里稍微解释一下。

正常来说,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你的离婚协议里关于房产债务等等问题的约定无法对抗第三人。

说人话就是,假如你们约定说,房子归你,那买房子的债务也你还,对内有效力,但对外没有效力的。

债权人仍然可以将这个债务视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夫妻依旧要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情况大概相同,但有一点区别。

这个时候调解书和判决书是可以对抗第三人的,但前提是对债务债权做了明确分割。

像是赵老师这种情况,对债权做了分割,但是对债务没有分割,那么理论上来说这笔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依旧要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连带责任,说直白点,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自由决定和谁要钱。

那假如说第三人对这个调解不服,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办,六个月之内,走审判监督程序。

打过官司的都知道,审判监督要想启动真的太难了,起诉立案是要形式审查,而审判监督程序要想启动,是必须要对案情案由证据都进行严格审查的。

那有人肯定会好奇,让赵老师去申请再审不就行了嘛,不行,调解是自愿的,不能上诉不能申请再审。

而且她要想推翻调解,必须得把之前的判决书也推翻才行,因为在之前的生效判决里,她这边明确肯定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到了那一步就不是讲道理的时候了,你要把生效的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推翻,人家法官还过不过了,人家的考核咋办。

你怎么证明你丈夫借钱的时候你不知道啊,你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之前起诉要房子的时候说对方用的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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