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锦意摆正下身体,文绉绉的回答,“有人给他摘了第三条腿,缝合后,沾染了脏的东西,化脓生疮,高烧不治,这才死了。”
六指一点头,“确实如此,那人手法利落,医术不浅,老儿想不明白,为何一定要摘掉?”
顶着一条腿活到如今,后半生继续活下去也不成问题。
没必要拼着一条命去摘掉那条腿。
六指追问之下,那户人家的双亲才将实情交待出来。
原是怪胎出门买肉,被一身穿黑袍的男人盯上,一路尾随到家。
黑袍男子自称大夫,给了一笔巨款,想要研究下怪胎身上的手臂。
双亲见他模样奇怪,便拿着扫帚驱赶了出去。
谁料,那男子不死心,又说自己能将那手臂取下来,无任何的生命危险。
此话一出,凌锦意断言道:“不可能!”
在现代,科技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你割个阑尾都要填写风险同意书。
你割个阑尾,医生都会告诉你有死亡的几率。
更别说你那个怪胎的手术了!
“不错,绝无可能。就算是有五成的把握,这十里八乡的大夫早给治了。这可是声名远扬的大机会!可那怪胎活到如今,都没有人敢碰,便应了必死无疑的结果。”
“那黑袍男子还对他下刀?”
当时,六指也是这么想的。
看着针线缝合的手法,不像是普通的三流庸医。
一个医术如此高明的大夫,怎可置病人的生命危险而不顾呢?
六指恐其中另有隐情,便看是打听此人。
万幸中的不幸,当时此人就在宁都府,人称鬼医。
“鬼医?”
“呵呵,不似人就是鬼了。这个鬼医常年黑袍加深,死气沉沉,面容惨白。不像是治病救人的大夫,倒像是勾魂黑袍使者。
气度不详,此人的医术却十分高明。
任何疑难杂症垂死之人到他手里,便会痊愈。
可惜的是,此人没有医德没有仁心,他会救人,更会害人。”
害人?
没错,萧家老爷子和钱大小姐都是让这个鬼医给害了。
这等祸害,也敢妄称医者!
当初她上医学院的时候,老师开堂第一节课就是叫他们做人,想学医先做人。
一个普通坏人,和一个身怀高明医术的坏人,明显后者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六指叹了口气,继续道:“别人拿钱治病救人,他拿钱害人。不仅如此,他对于世间鲜有的疾病,展现出超乎寻常的专注,他钻研怪病,甚至找来类似怪胎的病人研究,许许多多人在他手中丧命,或者生不如死!”
老者说得痛心疾首,这是一个恶魔!一个拥有医术的恶魔!
这是一个没有同理心不配称之人的医学疯子!
凌锦意有更学术的称呼,一个反社会人格的科研狂人。
此人要是搁现代,就是研究**杂交的那批。
她捂着脑袋,真情实感的说了句,“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当时,六指也是这么想的。
他深刻地意识到黑袍留着就是个祸害。
于是转辗反侧终于上找到了此人,并且劝他收手。
用脚后跟想也知道,这种劝说一点用都没有,要是听劝,黑袍也不会丧尽天良。
黑袍以冷淡的沉默拒绝了六指的话。
六指不甘心,既然二人都归为医者,那不如双方比较医术。
如果六指赢了,那就从此不再害人不再行医。
如果六指输了……
老者淡淡的一笑,没有说出那个可怕的赌约。
至于这场比赛结果,显而易见。
老者感叹道:“不可否认,他确实是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尤其是一手蛊术,用的出神入化,老夫估计,此人应来自南三府。”
凌锦意看着那双黑漆漆的眼睛,想要问一问遭遇了什么。
可看着磐石般的面容以及浑身散发的臭味,还是没敢掀老者的伤疤。
她沉声问道:“那有何法子找到他?”
“找不到,他居无定所漂泊不定,没法子能找到。”
六指说了句丧气的话,紧接着又来了一个转折,但是……
“但是,他对疑难杂症特殊病例非常痴迷,若姑娘想找他,可借此引他出来。”
“好,我明白了。”
凌锦意应了声,起身要走。
六指没想到她速度这么快,忙阻拦道:“姑娘想干什么?”
“自然是人约出来,完成老先生未完成之事。”
老者一时大惊失色,嘴里嘟囔了半天,侧着脑袋说道:“此人心狠手辣歹毒心肠,一手医术更是出神入化,姑娘年纪轻轻,你……你……你万加小心。”
天下大义在老者心里走了一遍,还是胜过了儿女情长。
明知山有虎,这虎总需要有人来打。
凌锦意宽宽一笑,“老先生放心,我非等闲人也,不会有事的。”
他哈哈笑着,“倒是我胆量小了,那老头子恭贺姑娘替天下医者清理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