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柳河县城。
陈演刚刚进入城内,冷冷清清的县城便在这一刻炸开了锅,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来来往往的人群,出来做工的,出摊的,算命的,走镖的.......林林总总,忙忙碌碌。
陈演踏过被小雨浸湿的青石街道,转过几个小巷子,穿过一些低矮的棚户区,来到了一处绿树成荫,黑砖白瓦的小院前。
他站在门前,正准备敲门。
忽然,隔壁传出一声异响。
啪——
大门打开。
一个圆圆润润,约莫六岁大小的小伢怪叫着从里面跑了出来。
紧随其后,是一阵刺耳又泼辣的叫骂声。
“你这个小**,好的不学,尽来捣乱,看老娘不抽死你。”
一道彪悍的身影很快走了出来,手中还拿着一根浸过水的竹条,冲出门来便追着男孩身上抽打。
男孩怪叫不止,一个转身,闪到了陈演身后。
妇人怒气未消,撸着袖子,正要将小童拽了出来。
陈演挥了挥手,妇人猛地抬头,眼神一怔,看到了陈演那张人畜无害的笑脸。
恍惚间,泼辣的眼神顿时变得柔和起来。
“这...这位公子,要去哪儿?”
“这是刘夫子的府邸?”,陈演摸摸男孩的脑袋,朝妇人询问。
“你说的是刘大爷啊!他刚刚去了柳老爷那里。”,男孩伸手指着一个方向,瞪大双眼望着陈演。
“刘夫子平时教你学写字吗?”,陈演蹲下身子。
男孩还未来得及说话,妇人抢先道:“那老夫子古古怪怪的,不光教学写字,还教一些奇怪的玩意。”
“奇怪的玩意?那是什么?”,陈演饶有兴趣问道。
男孩跳了起来,跑到一个鸡窝旁边,掏出一个绿色的皮囊,举得高高地说道:“就是这个”。
陈演好奇将皮囊打开,一个仿真皮质手套出现在眼前。
手套纹路黢黑,上面隐隐有各种白色丝状线条环绕,整体看去就像一条硕大的白蚕,正悠悠吐着蚕丝。
“刘大爷说了,这个蚕套是他的宝贝,让我好好保存好,以后我若能学得他的一半手艺,就把他的宝贝传给我。”,男孩声音清脆,嘴角高高扬起,眼神中带着兴奋的光芒。
显然,刘夫子并不只是一个教书匠,还是一位奇人。
陈演笑笑,将皮套把玩片刻,重新又装回皮囊中。
见陈演要走,男孩有点着急道:“你是要去找刘大爷吗?”
陈演点了点头。
“我知道他在哪里,我带你去。”
也不待妇人那杀人的目光,男孩扯着陈演的衣衫朝外走去。
身后的妇人嘴唇动了动,几次想要开口,但都被陈演身上那股独特的气质所震慑住,最终看着两人远去。
......
路上。
陈演和这个名叫浑娃的小男孩边走边聊。
“你说你叫浑娃,那你父亲姓什么?”,陈演微感奇怪,浑娃只说自己叫浑娃,并没说自己姓什么。
在这个父系社会,显得很不正常。
“我父亲姓孙,母亲姓阳,但我既不姓孙又不姓阳,因为我是捡来的,父亲想让我跟他姓,但被刘大爷阻止了,说我天生不祥,命带煞气,若是跟他姓会折了他的寿数。”
浑娃双眼清澈,神情淡然,仿佛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
“刘夫子还会看相?”,陈演越发好奇。
“应......应该会吧!我看好几位大老爷都过来请刘大爷呢。”,浑娃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含糊道。
陈演心中对老费这个故人的兴趣越来越大了。
“你说你命中带煞,那为何你养父母还留着你,不把你送走?”
浑娃嘿嘿一笑,吐了吐舌头,说道:“刘大爷说了,把我捡回来又把我送走,所遭受的报应会更大,我那个老实巴交的父亲害怕了,只得将我留下,隔一段时间就去寺庙做义工,为我祈福,祈求上天的保佑。”
陈演不禁莞尔一笑,老实人也是够老实的,刘老头这么一吓唬,效果还真不错。
“那你养母刚刚为何说你胡闹?”
浑娃做了一个鬼脸,哈哈大笑,“因为我问她,为什么狗会吃人的粑粑,人却不能吃狗的粑粑。她听了很生气,让我自己去尝一下,然后我就......”
“你......你就尝了?”,陈演嘴角玩味一笑。
“当然没有,那**有什么好尝的,燥得很...我只是把它捡到树叶上,拿进去给她看给她闻而已。”,浑娃一本正经说道。
陈演想象出了那幅场景,扑哧一声,笑道:“想不到你兴趣还挺广泛的,我只有你这么大的时候,还穿着开档裤到处跑,万万没有你这么调皮。”
浑娃叉腰,努力将自己装成一个小大人的模样,气哼哼道:“谁叫她把我的小白扔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气她。”
说完,亮晶晶的双眸中隐隐有泪光充斥眼眶,小嘴一撇,似乎要哭了出来。
陈演吓了一跳,他本以为这早慧的小伢是个调皮捣蛋的主,没想到里面还有这般隐情。
“小白是什么东东?”,陈演语气轻和,疑惑道。
“它是一只白色的小狗,是我从一条被坏人打死的母狗身边找到的,他好可怜都没有妈妈了......”
说到这,浑娃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陈演慌了神,长这么大还没有哄过小孩,着急忙慌之际,看见不远处有一个小吃摊子,赶紧抱起小伢来到摊子跟前。
“老板,拿两个烤干果,两个肉包,两碗糊糊面外加一盘蒸饺。”,陈演找了一个座位,将浑娃放下,自己也顺便填填肚子。
“好勒,客官,您稍等!”
浑娃被弥漫的肉香和沸腾的面香所吸引,立马停止了哭泣,睁大双眼好奇地打量着正咕咕冒着泡泡的糊糊面。
“之前吃过吗?”,陈演小心的问道。
他刚刚观察过,浑娃的养父母家虽然紧挨着刘夫子的小院子,但明显破败许多,虽说还不至于沦落到跟棚户区相比,但也好不了多少。
浑娃抿嘴摇了摇头,养父在城内打零工,偶尔还要到寺庙做义工,根本就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来陪伴他。
养母给别人家做佣工,偶尔也会给一点零碎让浑娃自己出去买零嘴吃,但大多时候,也只能吃一些解馋的“小玩意”,根本吃不到这些让浑娃看着就流口水的“美食”。
“那今天你就吃个够,能吃多少吃多少,我买单,好不好?”,陈演笑着说道。
“好,那我就把你吃破产!”,一脸小大人模样的浑娃元气满满举着小拳头,信心十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