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没有偷窃,他最终还是给金斯莱展示了一条丝巾。
尾角上绣着名字。
没有任何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士,会在这种绣着人与人‘打架’的丝巾上留下自己的名。
所以,他说的大概是真的。
这律师拨开人群,在哄笑中攥着那条丝巾,提起箱子,骂骂咧咧地到更次一等的车厢去了。
灰溜溜的。
临走时还恶狠狠瞪了金斯莱一眼。
于是,问题绕了个弯,重新拐了回来。
剩下两位,谁是窃贼?
这时,金斯莱却‘采纳’了萝丝的说辞——他将视线挪到那位投奔父亲和兄长的女士身上:
或许他早发现了些疑点,可说实话,大庭广众,他没法对一位女士做什么。
而不知道是不是她早预料,站台警都是男性。
所以,没人能触碰她了。
“您有什么好办法吗?”
他竟当众向萝丝请教起来,这让绿眼睛有点惊讶:
断案期间,这人表现出的傲慢让人恨不得狠狠给上几拳。
“我当然没有,我又不是警察。”萝丝收了收下巴:“但我敢保证,她一定是窃贼。”
于是,金斯莱又问了句罗兰,问了在场的其他看客。
“你确定她是窃贼?”罗兰小声问。
“当然。”萝丝敢用自己的脑袋保证。
他想了想,低声对金斯莱说了几句。
很快。
在围观人群的帮助下,站台被分割成了两个‘圆圈’——人们分别将那订货的老先生和奔向父兄的女士围了起来,并且,这距离并不近。
只要声音足够小,两个人是听不见对方‘圆圈’里谈了什么的。
金斯莱帮着罗兰指挥,和站台警交流后,又通过他们说服了围观的好事者——这全都要归功于这片土地上男男女女们那无比旺盛的‘有乐子看死也值得’的心态。
太精彩了。
谁想错过。
“罗兰可比我聪明的多。”
就在金斯莱忙着和警察、和众人交流时,萝丝转转悠悠,忽然来了这样一句。
她能看出金斯莱并不信任罗兰,就像他不信任自己一样。
萝丝猜对了。
“我们时间不多,若这位先生运气够好…”
金斯莱面无表情盯着两个‘人圈’。
没错。
运气。
他确实不相信女人能有足够高明的智慧,有堪比男人的逻辑和思想。
同样。
他也不相信,这比姑娘要漂亮,甚至他敢说全国都数得上俊俏的男人,软杆子,精致‘先生’…
能有什么真正的能耐。
这种人通常在剧院里,在舞台上哀叹,引得小姐女士们连连抽泣,要靠那嗅盐重生。
这种人通常在高档次的马车里,在他父亲的宴会上,在女人的裙摆间到处‘流窜’,惹出笑料,再谄媚地讨好宴会主人。
他们和女人一样没什么智慧,但腔调却数一数二,绝对招人喜欢。
金斯莱不相信这俩人能带来什么帮助。
尤其是这位:罗兰·柯林斯。
他承认他有偏见,但这偏见谁没有呢。
柳枝一样脆弱的,真听见枪炮声,恐怕要吓得尿裤子。
“好了。”
有个警察喊了一声。
金斯莱带着罗兰穿过人群,到了第一个圈子里。
罗兰侧着脸,温和的同那酒馆老板聊了几句。
最终,只问了一个问题。
“您瞧,我们现在也被拖在这儿,火车马上要开了。不如这样。”
他说。
“您,和那位丢了东西的女士,各退一步——共三十七镑,拿出十八镑还给那女士,算是安了心,也让她不要在吵闹,行吗?”
当然不行。
酒馆老板几乎被气笑了。
“那是我的钱!疯人!凭什么安她的心,堵她的嘴,要用我的钱?你这人一点道德都没有!”
周围的看客也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纷纷指责罗兰。
“我问完了。”
罗兰抬了下手:“那么,各位,我们一起去问问剩下的女士吧。”
那位要去寻兄长父亲的女士。
众人散了圈子,跟着罗兰和金斯莱一齐向最后的圈子移动。
而当罗兰穿过众人,到那女士面前聊了几句,问出同样的问题后——所有人的表情都变得古怪起来。
同样的问题。
但那女士的回答截然不同。
她说:
“唉,好吧。看在我们同是女人的份上,看在,她可怜的份上——三十七镑,我愿意拿出我自己的十八镑给她,了结这个案子,省得她再哭哭啼啼,大吵大闹,我的头很疼,先生。”
“我愿意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
她以为自己会被称赞有家教,有道德,甚至品行高尚——
然而并没有。
所有人都面色不善地盯着她。
“所以,您愿意付出自己傍身的存款,给一个丢了钱的女士。”
“当然,有什么问题。”女人感觉到情况不妙,还想狡辩,“我从来善良。”
“当然。”罗兰说:“在您成为偷儿之前该是善良人,这的确有可能。”
他不等女人翻脸,退了半步,将场面留给了金斯莱。
侦探先生抖了抖嘴角,扬声向周围:
“我想,各位已经明白了。我,或您,或您——我们都被这女人蒙蔽了。”
他声音洪亮,比他的脸要年轻许多。
“订货的老先生不乐意这么干,正因为那钱是他辛苦赚来的——可这女士,这说不定路上出什么岔子,急需每一个便士傍身的女士,竟慷慨的对一位陌生人送出十八镑。”
“只能证明一件事。”
人群里,有人接话。
“那钱不是她的!”
“因为她着急离开!”
“她恐怕还高兴自己白赚了十八镑!”
人群吵闹。
金斯莱缓缓点头,又看向面如土色的女人:“看来,您上不了火车了。”
…………
……
当三人踏着掌声回到车厢后,老柯林斯夸奖了他和萝丝。
这足够精彩,也足够令人得意。
虽然他不清楚,这绿眼睛的姑娘是如何分辨出,那女人就是窃贼,笃定她偷了钱——但她和罗兰都足够聪明,特别是…
“瞧瞧那驴脸的表情。”
老柯林斯眉飞色舞:“他快要当场吐出来了。我看,什么**侦探,还不如爱丽丝聪明——至少我给她讲一次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她就立刻明白了…”
罗兰:……
“叔叔。”
“干什么。”
“爱丽丝才几岁。”
“她早晚得长大,我可不愿她哪天被个坏小子骗得跪在地上边哼歌边吃什么不该入口的东西——你…哦,范西塔特,我忘了你还在车上。”
萝丝能说什么呢。
你这老东西年轻时挺时髦?
礼仪老师对她最大的作用,并非让她熟练了早就像模像样的礼仪——而是一次次告诉她,有些话当你要说时,先沉默三秒。
三秒后,如果你非要说…
那就再沉默三秒。
接话的时机就过去了。
“叔叔。”罗兰揉了揉头:“如果见着雅姆…”
“你少扯淡,我对雅姆和对你能一样吗?”
老柯林斯一脸嫌弃:“我看你到时候也该考虑租个大点的房子了。”
罗兰诧异:“您可从不让我浪费钱。”
“这不叫浪费钱,租房子,怎么能叫浪费钱——你想让雅姆·琼斯女士,住在破药铺里,天还没亮就被吵醒?”
罗兰满脸认真:“我觉得她能忍受。”
“放屁,到时候把钱交出来。”
“不交,我要给雅姆一个贫穷的你。”
“我在信里讲过,我有许多积蓄,等她来了我们就…”扭捏半天,老柯林斯这才说了实话,“我的积蓄得用来雇仆人,给她买辆马车…之类的…嗯…你说呢…”
他一边扣手,一边从玻璃往外看。
就是不正眼瞧罗兰。
“所以,你用我的钱吹了个牛?”
老东西咳了几声,义正辞严:“感情上的事可谈不上吹牛,我们不是一家人么?你赚了钱,又毕竟姓柯林斯…”
罗兰犹豫了一阵:“我可以姓别的,先生。”
老柯林斯黑着脸从后腰拔出靠枕砸他。
萝丝笑得前仰后合。
这就是…
家人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