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周宴上,我扣下了阎王的眼珠子 第1197章

我起初不吱声,当我听高个男讲到饭店外的破庙,以及破庙中的供奉之物时,心中就忍不住产生了质疑。

首先要明白一件事,这个青瓷世界从何而来?

借助着饭店昏暗的烛火,我依次瞧向货架上的众人,每一个人的脸上,皮肤上都泛着淡淡的白色光泽,那是青瓷釉体本该呈现出的玻璃质地,坚硬,清脆,光滑,这让一些本就长得不怎么好看的人,也变得好看了许多。

我们的眼睛,嘴唇,毛发,衣裤……我们的一切都是青瓷制的,但我们小巧迷你的身体里,却流淌着真实的人血,刚才食客吃那两只瓷娃娃时,喷血的画面历历在目。

如此诡谲,扭曲的场景不可能在人间出现,即使在阴间,地狱也没有把青瓷娃娃当成食物来享用的场景。

所以我猜测,这方位于瓷瓶中的世界,大概率是马殿英内心的真实投影,是他扭曲而疯狂灵魂的写照,他的一生都在与陶土,与瓷物打交道,在他的精神世界中能出现这样的桥段,再正常不过了。

既然是他臆想出的世界,这里的规则当然是他来制定的,那么,为什么在破庙中还存在着,连马殿英都感到恐惧的供奉之物呢?

这个供奉之物,和马殿英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

高个男正在兴奋地向我们讲述他的逃跑计划,这时,胡盼弟来到我跟前,悄声对我道:

“李哥,你看看你的手。”

我低头一瞧,惊的差点咬碎了自个的瓷舌头!

我的手也是瓷质的,也反射着白玉的冰冷光泽,可是马殿英在烧制我时,将我的小指,无名指,中指和食指烧结在了一起,这四指紧紧相连,指缝被釉体封的死死的,虽说可以活动,但四指只能整体活动。

只有大拇指,是可以单独活动的。

我想这画面并不难联想,我小时候玩过那种关节能活动的塑料小人,制造者为了节约成本,会把小人的手指设计成这样。

两只手都这操性。

凝视自己的双手,我额头冒出了冷汗,连汗珠都是白瓷制的,一颗颗摔碎在地面。

不光我,在场所有瓷娃娃的手都长这样,那么致命的问题来了,手长成这样,是无法发动手势的,没有了手势,我该用什么来杀死马殿英?

抹掉额头上的小瓷珠,我抬头看向高个男:“破庙离饭店有多远?”

高个男张了张瓷唇:“很近,大概十几米,我知道完整的逃跑路线。”

他所说的十几米,是巨人视角下的十几米,换算到我们这些只有半根烟大小的瓷娃娃身上,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我又问他:“马殿英多久能察觉到我们跑了?”

高个男冲连衣裙女孩做了个请的手势,女孩沉声对我们道:

“我多次在夜里出入马殿英的卧室,掌握了他的起床规律,我们逃离饭店区域后,马殿英会立刻察觉,并从沉睡中苏醒,等他打着哈欠下床,揉眼睛,伸懒腰,穿好鞋到出门追赶,有大约三分钟的时间。”

我:“三分钟,够我们逃到破庙吗?”

高个男沉默片刻:“要跑的特别快才行,我是一名业余短跑运动员,如果你们能跟上我的速度,那时间应该是够的。”

千津子上前一步,问道:“假设我们逃进了破庙,混入庙里的那些旧瓷娃娃中,成功避开了马殿英的搜查,那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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