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我靠拳头成女村霸 第36章

他们不烦,麦穗都烦了。

于是,下午麦老三和麦鸿材出去干活后,麦穗就拎着一根自制的钓鱼竿去河边钓鱼去了。

别人钓鱼用蚯蚓,麦穗钓鱼用棉花。

至于棉花哪来的,自然是从麦老三枕头里薅的。

莲花村村口有条两米多宽的河,乃长江支流。

这里的鱼是老天爷养的,跟山里的猎物一样,谁捉到归谁。

但莲花村之所以叫莲花村,是因为这里盛产莲藕,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莲花池。

那里面也有鱼,只不过那里的鱼是公家的,不能随便钓,否则就属于盗窃公家财产,会被抓起来批斗。

这些情况,麦穗都提前问过麦老三,不会故意去触犯村里的规矩,她老老实实来到河边钓鱼。

只见她戴着一顶草帽,还把家里的竹椅给搬到了河边的一棵大树下。

旁边再放一个水桶,就这样悠哉悠哉地支起了钓鱼竿。

麦穗甚至还把字典给带来了。

远远看去,少女眉眼如画,身姿曼妙,细碎的阳光透过树叶落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好像在发光一样。

好一幅山美、水美、人更美的神仙画卷。

知青点的几位知青,分到的活儿刚好就在河边,看到这一幕,不由露出一抹神往。

他们身为知识分子(高中生),原本应该跟麦穗一样,尽情享受阳光,悠闲惬意地坐在树荫下钓鱼看书。

或者约上三五好友,坐在草地上畅谈诗和远方。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苦兮兮的在地里干活,蚂蝗爬在他们的小腿上吸血,稻梗割破了他们的手掌。

两相对比之下,他们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心酸,难过得想哭。

赵雪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沾满黄泥的双手,突然对旁边的林冉冉说道:

“冉冉,你看别人,仗着自己是大队长家的亲戚,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偷懒不干活。

我们累死累活干一天才拿六个工分,别人还有闲心在那儿钓鱼,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林冉冉是个咋咋呼呼的性格,本来她就心气不顺,再经赵雪这么一刺激,哪里还忍得住,脱口而出:

“大队长这也太无法无天了吧,真以为所有人都怕了他,信不信我去公社举报!”

知青负责人李启明听见了,立马小声呵斥林冉冉:

“林冉冉,你说什么呢!赶紧给我闭嘴,小心让人给听见了!”

“听见就听见,我既然敢说,就不怕别人听,大队长包庇自家亲戚,本就不对,他敢做我还不能说了?”

林冉冉越说越气愤,还将手里的镰刀给丢了,溅了一身的泥巴水。

李启明见附近有村民在往他们这边看,立马走到林冉冉身边说道:

“林冉冉,你闹什么闹,大队长扣了人30工分,哪里包庇对方了?你若不想干,那也扣你30工分!”

三十工分虽不值几个钱,但年底可以换好几斤粮食。

林冉冉下乡当知青,除了**给的补贴,家里一分钱都没给她。

她可舍不得被扣工分。

况且,林冉冉心里还想着回城,如果表现不好,回城名额肯定没她的份儿。

至于刚才说要去公社举报大队长,也只是话赶话赶上了,实际是不敢的。

因为大队长每年都要给他们这些知青写评语,交给上面的知青办。

如果得罪了大队长,很容易被穿小鞋。

不到万不得已,没人会这么傻。

况且,麦穗不干活,对林冉冉又没啥影响,她脑子被门挤了才会因为这事儿去举报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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