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末世:我成了最强御鬼师 第709章 交易

陈青沉默了。

这百府公不知是真直爽,还是话术太高明,起码,陈青觉得这些话是真的。

想了想,陈青道:“府公直爽坦荡,我也不会扭扭捏捏。”

说罢,又拿出了一块近一米的金木,没有这一截金索长,但比其粗了近十倍。

百府公瞳孔一缩!

陈青颇有些不舍:“在下曾有过一桩机缘,这金索就是绑在金木上的。只是如今实在缺一至寒至阴之物。只能将此两件出手。”

“嘶……”

百府公吸了一口气,双手搓了搓,“只是这两件价值又远远超过骨匣了!”

陈青道:“在下还需要大势的阴神级灵引。”

闻言,百府公表情一僵。

他踌躇起来,又看看元胚金索,不时皱眉。

“这……”

“这……”

他来回踱步,在剧烈挣扎。

好一会儿,终于有了决定。

沉重坐回座椅,道:“前辈,大势的灵引,除非混沌商人,恐怕这世间都不会流传。”

这话说得斩钉截铁。

陈青一怔:“修罗都不会有?”

百府公一滞,想了想还是道:“修罗强大,在下不敢将话说死,但多半也没有的。”

陈青眉头皱起。

百府公这才继续道:“若说这世上哪里还有大势的灵引,恐怕只有一人有。而在下恰好知道此人在哪里。”

说罢,看向陈青:“不知前辈觉得此消息值不值这两件元胚金器?”

“笑话!”

陈青冷笑:“府公,你当我是才出来闯荡的毛头小子么!大势的灵引倒还罢了,只是一个可能知道灵引的人的位置,你便敢要价两件元胚金器?”

“前辈莫急,莫急!”百府公满脸堆笑:“但那人的确知道灵引!在下以深渊商会的荣誉保证!”

说罢,他又道:“而且买卖嘛,我漫天要价,您坐地还钱。这又不是一口价。”

“这两件元胚金器价值确实超过骨匣加消息,但前辈家大业大,总会缺些趁手的物件,深渊商会里法宝装备都挺全的。”

陈青平静下来。

其实元胚金器他要多少有多少,这又不是太白金身。

但还是那句话,买卖么,一定要表现地极其痛苦,另一边才会觉得自己得了便宜。

更何况,元胚金器除了在陈青这里,不管在哪里都是极其值钱的。

“这骨匣得自摄魂怪巢穴,据卖此物的前辈讲,他潜伏数十年,算得摄魂怪出巢的时机,正是趁着摄魂怪齐齐出去,才进入摄魂怪老巢,拿到了此物。可惜当中的宝贝被它们抢了回去,这前辈手段尽出,才逃得一条性命。”

“里面到底是什么宝贝?”

“那前辈说他也没看清,只一恍惚,就逃走了。”

“逃?”陈青一怔:“是活物?”

“不知……”

陈青没有在意。

这东西可能真如百府公所说的一样有着大机缘,但也仅仅是有可能。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机缘,自己就去界障?

如果按灵咒纸尊所说,得自深渊的东西,八九成是讲不清来历的,而每一个“讲不清”,都可能带着一桩机缘,每碰一个都去寻根溯源?

不管是陈宽、白帝、小纸,一个个叮嘱深渊里界障最危险,而摄魂怪,更是危险中的危险,他头没铁到非要去闯那等死地。

真要作死,鬼府里险地多了去了。

实在嫌命长,跑黄泉边上看一眼浮尸,还能满足满足好奇心呢。

甚至太墟里时不时冒出的空间门的另一边,五六成都是险地。

真要送死,送在家里不好么?

起码收尸还方便点。

“府公,你太看得起在下了,界障险地,在下可万万不敢去闯。”

百府公一怔,笑道:“前辈误会了,这摄魂怪的老巢,不在界障中!”

“哦?”

陈青一怔。

摄魂怪,不都是在界障里生活的吗?还能有例外的?

“那前辈在此巢穴外潜伏数十载,将一对指月石里的一颗留在了那里,”说罢,百府公就递过来一块指月石,“就是这一颗,算是此桩交易的搭头,前辈请拿好。”

陈青没接。

百府公就放在了骨匣旁边。

看得出来,百府公是真打算收下陈青这两件元胚金器。

“前辈可还缺什么?”

陈青想了想,问:“防身宝甲有么?”

片刻,十件宝衣宝甲放在了陈青面前。

“都是天阶下品的宝衣……”

天阶,自然不能与先天级的法宝比。

但这已是九成九九九九修士能碰到的顶级宝衣。

陈青与他磨了半天,终于将磨来了一件天阶中品宝衣。

流云仙衣。

以天蚕丝织就,轻若无物,如云般飘逸,色泽随穿着者的心意而变化。给风清扬的。

终于,两人交易愉快结束。

寒月宝镜不算太值钱,也一并给了陈青。

这是月宫出品的宝贝,陈青拿着这东西,只是想着下次送给钗头凤。

一切妥当,百府公收起两件元胚金器,缓缓道:“知道大势灵引之人,其实就在这个城中!”

“哦?”

“他在表城,小鸟巷,名作丁丁当。见了您就知道了。”

丁丁当?

陈青眼神一动,记下了名字。终于告辞离去。

来到一楼,不停有强者涌入,他们都是冲着云舟来的,有的都已磨起了价格。

陈青出了商会,就见一个少年迎了上来,满脸堆笑:“前辈,小的李可,一直在等着你呐!”

正是之前带陈青来这里的少年导游。

这李可倒也是个妙人,说第一面不问名字,随后一直等在这里,见到了就立刻报上了名来。

“我姓朱。”陈青扔去一块灵石:“带我去表城小鸟巷。”

“好嘞!”

有熟人带路,两人很快从头骨底下钻了出来。

出了内城,路过繁华的街头,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女孩背着一个一两岁的小孩,背后的孩子睡得正憨,头歪在一旁。

小女孩看到李可,立刻喜道:“爸爸!”

李可一愣,立刻跑上前去,将小孩的背带麻利地重新绑好,低声道:“果果,爸爸在带大前辈,你莫打搅爸爸,快回去,今晚给你们买肉吃,明天带你看戏。”

小女孩一听,顿时喜得一蹦三尺高,背着弟弟远去。

陈青微笑看着,“你几个娃娃了?”

“三个了,”李可笑道:“让前辈见笑了,我们凡人十几岁就已成家生娃。”

“这有什么可笑的。”陈青看着远去的小女孩:“修仙是人生,耕地也是人生,不可能每个人都出人头地的,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完一生,就是最大的福气。”

李可怔了怔,点头道:“晚辈记住了。”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前。

表城,建在头骨上面,但龙头骨太大,仿佛是一个方圆百里的巨大白坡。

比之昏暗的内城,这里更热闹,但也肉眼可见地更贫穷。

房屋渐渐没了风格,或者说是各种奇怪的风格混搭在一起,都是些随意搭起的遮风挡雨之处。偶尔有间大院子,就算是这里一等一的人家。

这里随处可见凡人,匆忙来往于表城与内城,守着内城大人物手中漏出的一点油水,滋润或辛苦地过活。

好在有烟火气。

末世走过来,陈青真的喜欢极了这股子烟火气。

走走停停,七拐八绕,终于进入了一条小巷。

远远地,陈青就听见了有个声音笑道:“ 丁丁当,丁丁当,今天我是老鹰,你们都是小鸡!哇!!我来吃你们了!”

“你赖皮你赖皮!我是母鸡,你怎么连母鸡一起吃!”

“因为我是得了道的神仙老鹰!!哇!!!”

一群小童惊叫了起来。

再走两步,陈青就看到了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正追着一群小童跑,将小童追得四处乱逃。

这老头儿就是丁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