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上班叫黑心?是为梦想买单! 第77章 马小跳新歌《致梦想》

();

王斯葱丢下那番话,又打了个哈欠,转身走回了自己那个角落。

王大力、陈默、苏晴、赵德柱、张小北,还有马小跳,都怔怔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这个大少,有时候嘴巴是臭了点,但总能在最奇怪的时候,说出几句人话。

是啊,成年人的世界,确实没人给你第二次机会。

走错了,就得自己把苦果咽下去。

可这苦果,就真的只是苦的吗?

在他们各自沉思时,林宇已经拿起了桌上的笔。

他把那份写着《如果没有当初》的稿纸翻过来,在那干净的背面,刷刷地写了起来。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成了办公室里唯一的声音。

很快,三个大字出现在纸上。

——《致梦想》。

“第一句,敬那年,我们曾一无所有,却自命不凡。”

林宇的声音很轻,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

王大力眼圈一热,忍不住哭了。

他眼前浮现出毕业那年,跟父母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要在这座大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

结果呢?他在后厨的水槽边,一站就是三年,油污浸透了袖口,也浸透了他的雄心壮志。

他也幻想过,要是当初跟舍友们一样,把简历P得天花乱坠,现在是不是也能人模狗样地被称为“王总”了?

可他没那么干。

他觉得,自己挣来的钱,哪怕少,但干净,踏实。

也正是因为这份傻乎乎的坚持,他才能来到这个奇怪的收容所,甚至有机会去摸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软件测试。

“第二句,敬那条,我们选错了的路,和摔过的跟头。”

赵德柱摘下眼镜,用力地**酸胀的眼睛。

他这辈子最热爱的事情,就是写代码,因为他觉得那些字符组合起来,能改变世界。

毕业后,他如愿以偿,进了梦想中的大厂,一干就是十几年。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为看不惯新来的那个关系户上司,被一脚踢出了公司。

他后悔吗?

后悔个屁!

代码是敲出来的,不是靠拍马屁拍出来的!

虽然他现在很落魄,但他对代码的那份热爱,没变过。

“第三句,敬那些,无人问津的时光,和不曾熄灭的光。”

苏晴的眼泪断了线,把手里的画笔攥得死死的。

进星海设计的时候,刘明辉那个老**把饼画得天大。

结果呢?是无休止的加班,是永远也拿不到的奖金,是看不到头的黑暗。

可现在回头看,如果没有那段被压榨得不**形的日子,她的技术怎么可能进步得那么快?

她又怎么敢动自己接单的念头,甚至接到一个三天就能挣三万五的大活儿?

原来那些她以为在**的日子,竟然是在为以后吃肉做准备。

“第四句,敬那个,被嘲笑了的梦想,和咬着牙的成长。”

陈默的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哽咽着说不出话。

无数个泡面为伴的夜里,他都在问自己,后悔吗?

不后悔!

他告诉自己,写书就是他的命!

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不也还在写吗?

人家都没放弃,他一个四肢健全的大小伙子,凭什么放弃?

要不是这份偏执,他可能早就进厂拧螺丝了,更不可能拿到那个千字一百五的合同。

“第五句,敬那场,看似荒唐的游戏,和不被看好的自己。”

张小北的眼前,全是昨晚父亲拉着他喝酒时,那张既欣慰又心疼的脸。

对别人来说,读书考大学是唯一的出路。

可对他张小北来说,玩游戏就是他的热爱,是他认定的路。

这条路,被亲戚看不起,被老师骂不务正业。

可他就是靠着这份不务正业,养活了自己,甚至还能让父母在邻居面前扬眉吐气。

如果当初不坚持,他现在可能真的就在某个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枯燥的动作。

“第六句,敬那段,我们失去的感情,和赢得的曾经。”

马小跳呆呆地看着林宇。

他感觉这首歌的每一个字,都在写他自己。

他从小就爱音乐,他希望有一天,能站在聚光灯下,把自己的歌唱给全世界听。

为了这个梦,他坚持了五年,跑遍了山川湖海找灵感。

哪怕穷得揭不开锅,他也不愿去酒吧卖唱,因为他觉得,他的音乐是神圣的,不该被金钱玷污。

他失去了最爱的人,这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痛。

但五年的坚持,并没有白费。

那个叫马小跳的少年,他成功了。

……

角落里,王斯葱翻了个身,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眼前,全都是来到这个破收容所以后的画面。

他堂堂首富之子,谁能想到,就因为姓林的一句话,跑到了这个比传销窝点还破烂的地方。

本想用钱砸醒这个骗子,结果反被上了一课。

从小养尊处优的他,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为了五块五的配送费,去爬没有电梯的七楼。

被狗追得满街跑,被油腻中年男指着鼻子骂,还得像个孙子一样点头哈腰。

他更想不到,以前银行卡里躺着几千万,他眼皮都不眨一下。

现在,却会对着手机里一百多块的收入余额,笑得像个二百五。

最离谱的是,他竟然觉得,那碗加了火腿肠和卤蛋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大餐。

甚至今天早上,还屁颠屁颠地跑到包子铺排队,给这群他之前根本瞧不上的“同事”买早餐。

“卧槽,本少不会真被这姓林的给洗脑了吧?”

王斯葱越想越不对劲。

……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

林宇写完了最后一个音符。

他将那张写着《致梦想》的稿纸,轻轻推到马小跳面前。

“真正能火的歌,不是自怨自艾,而是能引起所有人的共鸣。”

林宇靠回老板椅上,端起了他的保温杯。

“《我用青春赌明天》为什么能火?因为它勾起了无数在大城市打拼的情侣,在出租屋里分食一碗泡面,却依然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回忆。”

“那是属于两个人的故事,格局,小了。”

林宇喝了口水,目光扫过办公室里的每一个人。

“但这首《致梦想》,是写给每一个人的。”

“是写给所有那些,还在为梦想坚持,却没有看到曙光的人。”

“也是写给那些,已经看到了曙光,却依然记得来时路的人。”

“它的受众,是这个时代,所有不肯认命的年轻人。”

林宇放下杯子,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

“所以我相信,这首歌,一定会比上一首,更火!”